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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核算体系》范围三指南解读: Part II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范围三指南解读: Part II CIRS南京瑞旭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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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温室气体核算体系》范围三 类别二:资本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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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三我们为大家讲解了类别一:购买的商品和服务【点击跳转文章】;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类别二:资本商品。

类别二:资本商品

该类别包括企业在报告年度购买或获得的资本商品的全部上游排放(从摇篮到大门)。

需要注意的是,对资本商品的使用属于范围一(如耗用燃料)或范围二(如耗用电)排放,而不是范围三。

资本商品的定义:资本商品(有时被称为“资本资产”)是具有延长寿命的最终产品,被企业用来制造产品、提供服务或出售、储存和交付货物。从财务核算角度看,资本商品可被视作固定资产或厂房、财产和设备。例如,资本商品包括设备、机器、建筑物、设施和车辆。

在某些情况下,资本商品可能会被误判为类别一(购买的商品与服务),此时企业应按照其财务会计程序,将购买的商品分类至类别一或者类别二,二者不应重复核算。

▌如何核算资本商品排放?

虽然资本商品的判定需要借助财务会计程序,但核算温室气体排放的逻辑与之不同。

在财务核算时,资本商品会随资产寿命终结而贬值或被摊销,在核算温室气体排放时,企业不应使资本商品的排放随时间贬值或摊销。相反,应在获得资本商品当年,使用与类别一相同的方法,对购买的资本商品从摇篮到大门的排放进行核算。

如果主要资本采购每几年才发生一次,那么在几年间的资本商品的范围三排放波动可能很明显。企业应在报告中适当说明(如标出非经常性的资本投资项目)。

核算方法

√ 供应商特定方法。需要从供应商处收集产品级从摇篮到大门的温室气体清单数据,这种方法要求较高,需要供应商对自身的产品有核算过温室气体清单数据。

 混合法。包括结合供应商特定的活动数据(若适用)和使用次级数据来填补空白。这种方法包括:

· 从供应商那里收集分配范围1和范围2的排放量;

· 通过从供应商那里收集材料、燃料、电力、距离运输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的数据计算上游产品的排放量,并应用适当的排放系数;

· 在没有供应商特定数据的情况下,使用次级数据计算上游产品的排放量;

√ 平均产品法。即通过收集所购货物的质量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的数据,并乘以相关的次级(例如,行业平均)排放因子(例如,每单位货物的平均排放量),估算货物的排放量。

√ 基于平均消费法。即收集所购货品的经济价值数据,然后乘以相关的次级(例如行业平均)排放因子(例如货品货币价值的平均排放量) ,以估算货品的排放量。

我们的服务——

· 组织碳盘查(范围1,2,3)

· 产品碳足迹

· 环境产品声明(EPD)

如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敬请联系我司侯经理:

南京瑞旭产品技术有限公司

市场部经理:侯哲先生

TEL:+86 182-0182-2813

E-mail:hz@cirscn.com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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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瑞旭产品技术有限公司是瑞旭集团旗下专业为汽车、电子电器、建材家居和消费品企业提供从出口合规咨询、实验室检测,双碳与ESG管理到软件服务的一站式合规解决方案的咨询公司,致力于帮助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实现产品出口合规,快速获得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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