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卫生健康委:已有20个省份加入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范围
湖南:建机制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
四川公布15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
北京:完成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电子病历互联互通,年内覆盖140家二级以上医院
☛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为医改定任务
政策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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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共15个部分、60条,分三大板块,提出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等能力。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完善薪酬制度,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创新医疗卫生监管手段。健全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机制,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国家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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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原则上2024年新开展DRG/DIP付费的统筹地区直接使用2.0版分组,已经开展的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切换准备工作,提高支付方式规范统一性。在确保DRG核心分组和DIP病种库分组规则全国一致的基础上,各地可结合实际调整本地细分组和病种。
☛长三角一体化新三年行动计划发布 探索医疗检查检验互联互通互认
政策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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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印发《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据悉,《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九个方面,共165项重点任务。在完善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方面,深化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广远程虚拟窗口跨省通办模式,创新跨省“一件事”集成服务。深入推进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探索医疗检查检验互联互通互认。优化异地就医医保服务,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建立轨道交通一体化运营推进工作机制,研究组建长三角轨道交通运营公司。建立健全跨区域法律政策适用标准统一协调机制,促进长三角地区法律适用标准统一。
☛川渝计划年底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政策来源|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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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升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近日,川渝两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川渝两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到2024年12月底前,川渝两地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将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通知》指出,川渝两地卫生健康委对互认项目进行了大幅扩展。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项目由原先的67项增加至80项,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则由45项扩展至81项。所有互认项目均将在报告单上标注“川渝HR”标识,便于识别和执行。为确保互认工作的同质化和高质量,川渝两地卫生健康委还组织医学影像和临床检验质控中心相关专家,修订完善互认项目的标准。
为加强质量控制,川渝两地整合专家资源,成立质量控制专家组,对互认机构实施动态调整,确保医疗安全。当前,两地正推动互认平台互联互通,逐步实现跨区域、跨机构共享。
☛国家卫生健康委:已有20个省份加入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范围
资讯来源|经济观察报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时令节气与健康”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副司长表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方面,将围绕“大病不出省”这个目标,扎实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试点和有序扩围,坚持地方政府主建、输出医院主营,中央投资对每个项目支持原则上不超过5亿元。截至目前,已经有20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加入到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范围,分三批共50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落地实施,基本覆盖了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省份。
☛湖南:建机制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
资讯来源|健康报
近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落实政府投入保障责任,医共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原有的政府投入渠道不变,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按规定落实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行经费,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同级政府根据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
据了解,近年来,湖南省积极探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先后选取44个县(市、区)开展试点,聚焦急救网络、人员管理、药品管理、管理考核、信息平台五个一体化,推动各地医共体建设不断提质增效。
☛四川公布15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
7月25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公布15项转归“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8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通知》指出,近年来,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要求,四川省陆续出台了19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全省统一的收费标准,其中15项试行期已满。根据相关规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履行数据收集、资料审查、上报审核、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相关程序,将试行到期的15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转归为正式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北京:完成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电子病历互联互通,年内覆盖140家二级以上医院
资讯来源|光明网
据北京市医保局介绍,本市建立了北京普惠健康保特药清单动态调整机制,3年累计纳入特药共172种。同时,本市完成北京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搭建,扩大住院和门诊电子病历共享应用范围,力争今年覆盖140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鼓励电子病历数据依法用于创新医药企业研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