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日,全城被雾霾笼罩,空气质量指数突破300,达到严重污染级别。20时,经株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III级响应措施。

(资料图)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受外源性输入污染和本地极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共同影响,从11月30日18时开始至12月1日20时,我市城区空气质量连续出现重度以上污染,且12月1日2时起至12月1日20时,已经持续18小时AQI实时指数大于300。12月1日静稳天气维持,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稀释和扩散,预计为重度至严重污染。12月2日预计仍有一段时间重度污染(AQI 值>200)。预计整个重度污染过程将持续48小时以上,符合黄色(Ⅲ级)预警启动条件。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呼吁,预警未解除之前,儿童、老年人、呼吸系统和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要减少户外活动;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中小学暂停户外体育课;企业生产、喷涂、汽修、家装等过程中,减少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为有效控制污染,最大限度削减本地污染,减轻外源性污染造成的影响,我市还将采取多项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具体如下:严格落实城市建成区内各类工地、料场、堆场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7时至21时,城市快速环道以内(含)禁行散装材料、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生活固体废物清运车除外);强化重点企业环保监管力度,增加环保执法巡查频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禁止停运检修,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设施检修的,一律禁止生产;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各类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烧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城市建成区内道路保洁及主要道路增加冲洗除尘频次1次以上,减少地面起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