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范围:
①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4050”年龄条件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
②离校1年内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③2018年4月28日以后在我区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中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青年人才。
2、补贴标准:
按南昌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其中养老保险按12%、医疗保险按3%、失业保险按0.5%补贴。
3、补贴期限:
①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②离校1年内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青年人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③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青年人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申报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账号。
②由灵活就业地社区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灵活就业协议书》(自主创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
③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其他青年人才提供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④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5、受理处室
各镇处人社所
6、申报程序
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按季拨付。
①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半年以上常住地人社所申请。
②人社所受理审核后报区就业部门核准。
③区就业部门向申请人账户发放补贴。
④人社所将申请人享受社保补贴情况登录至省就业信息系统。
申请受理部门电话:
高新区人社 0791-88194782

关注【南昌泰豪软件园】!
获取更多行业资讯
编辑:王桥丛

更多福利大放送,敬请关注“南昌泰豪软件园”
入驻、投资、商务合作等
请拨打电话15107929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