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同样的一块土地,因为城与乡,可以变成不同的性质与用途。
承包耕地在农民手中叫农田、农用地,有的叫基本农田,只能种粮或农业用途,征地每亩只能拿到几万元。

土地划进城市建设区域后,原来的农田就变成了建设用地,可以买也可以卖,可以建房建商场,每亩由政府拍卖出让可以卖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
农民生活生存需要土地,农民骨子里忘不了土地,农民一生一世都不想放弃土地;而城市发展是一个地区文明的标志,城市扩张是一个必然趋势,城市建设用地需求越来越大。
城市与乡村之间,土地成为最尴尬的一条联结纽带,也由此带来了不少的新问题。
农民进城并不等于农民弃地。
随着国家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推进,农业收益与务工收益的反差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农村人纷纷进城。

开始先是进城打工,后来一些人就选择自己领点小工程或是自立门户小打小闹尝试单干,再后来就有一部分农村人习惯了城市的赚钱门路与生活节奏,就地安家落户了。
但是农民进城的同时,在农村原住地依然保留了原来的宅基地和承包地。有的保留承包地流转给本村人进行耕种,租金多少并不太在意,也有的免费让给旁边的邻居亲友耕种,但承包关系仍是自己的。
最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不能以退出承包地作为农民进城的条件,在承包期内进城农民可以继续拥有土地,也可以流转土地,也可以自愿有偿退出整个承包经营权。

现代农业花卉大棚。
这一条规定是新的土地承包法中修改的,是与之前的承包法中农民进城(指迁进设区市)要退出承包地的规定有着最大不同。
但总而言之,农民进城并不等于农民就放弃了原来的土地,这是对进城农民的一种最好的保护,让更多的农民放心进城而无后顾之忧。
也许,这一过渡式进城的农民对农村土地还放不下,但等到第二代、第三代或更多代的农民小孩在城里定居了,到时不想再回农村要承包地了,那个时候再退出土地,才是最人性化的做法。

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打工。
土地可种粮但也可以“种”楼房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命根子”,更是农民的“命根子”。
这个“命根子”的说法,包括了两层意见:一是要依靠土地生产出吃的东西,就是种粮种菜种果等,二是要在土地上找一个安身之所,就是建房子来住。
因此,土地对人类最基本的保障功能就确定了它的使用方向,要么种作物,要么种“楼房”。
过去农村的土地,承包到户经营后,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农户家庭能有一个谋生的基础,只要肯出力,就可以通过种地保证有吃;如果再努力一些种点经济作物出卖,就可以通过种地解决有钱有穿有玩,提升一定的生活质量。

越来越多的楼房逼近农田。
那个时候,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就是真正的“命根子”,没有土地养不活人。
但到后来,农民对生活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了,需要花钱的地方越来越多了,仅靠这点土地的产出已经无法满足,于是才有了外出找工的农民工,才有了“洗脚”上田做生意、不再种地的农民,等等。
但不管怎么说,因为不可预期的自然灾害,不可预见的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未知因素,农民也好,国家也好,必然要有一定足够的粮食储备,以备不需之时解决吃饭问题。粮食安全,作为一个国家的战略问题提了出来。

华西村的建设。
保粮,就必须保地。不管是“藏地于粮”也好,“藏技于粮”也好,都离不开土地,都要有足够的粮田面积。但仅靠农业来让一个国家富强起来,基本是不可能的,必须要有工业化和城镇化。
于是,种粮与“种”楼房,就有了用地之争,就有了土地使用的矛盾。
农村征地与城市卖地的反差
一方面,农民死守土地,种东西不值钱,想要富想赚钱必须进城,征地能拿到的补偿只有几万元1亩。广西这里大概平均是4.5万元一亩,不同的市县可能还会有一些上下的波动。
另一方面,城市不断扩张,需要更多的土地开发修路建房,但建设用地指标严重缺乏,房地产开发商通过挂牌拍卖买到的地每亩要支付上百万、甚至上千万元。

蓝天下的深圳市。
征地几万元,卖地几百万元,农业的土地价值在市场经济面前显得是那么的软弱无力。
在强大利益反差的驱动下(不排除也有地方政绩的驱动作用),土地的管理虽然会越来越严格,但城镇“蚕食”土地、城市包围农村的势头仍是有增无减。
土地,既代表着农民的利益,又是城镇发展的必须条件。如何找到两者间的平衡点,既保证双方利益所得,让经济不断发展,又能保证国家的粮食仍然安全,不管再来多几轮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国家都无所畏惧,这真的需要我们认真好好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