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建设、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部门:
根据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函〔2023〕65号)及《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二、申报程序
三、工作要求

一、基础材料
1.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须签名、盖章)
2.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凭证(可通过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测,保存测试结果,并导出PDF凭证,凭证应包括: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上年末从业人员、上年度营业收入信息)
3.近2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含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须加盖税务部门业务章)
4.如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须提供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须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
二、符合四项直通条件之一的企业佐证材料
5.近3年获得的省级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的国家级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6.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
7.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8.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 500强企业组名单,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评价指标对应的佐证材料
9.近2年审计报告(须体现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净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等关键指标)
10.质量管理水平对应的证书(包括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自主品牌佐证材料、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佐证材料)
11.企业获得相关领域特色称号佐证材料
12.I类、II类知识产权证书
13.研发人员占比的说明材料
14.建立研发机构佐证材料
15.可以证明符合得分标准的其他材料
请逐项将证明材料命名,并按上述顺序汇总整理,以1个不超过300M的压缩包形式上传;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得分。
一、本企业填报内容和所提交的佐证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
二、本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企业愿为以上事项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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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产业政策参考
编辑:李映荷
审核:孙友琴 万备
公众号运维:合晚传媒
技术支持:万家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