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医改相关部分提到: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这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在社区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 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
2011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早已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至3名全科医生,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目前全国60%以上的医疗资源都集中在三级医院,然而80%的医疗需求却在基层。调查研究表明,80%至90%的常见病、多发病可以在乡镇卫生院、县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得到有效诊治。随着全科医生整体素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增强,信息化平台日趋完善,试行全科医生首诊制度的基础条件日趋成熟。如今,随着“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新就医格局开始形成,签约社区医生这个看似有些遥远的“梦”正在一步步变为现实。
契约服务利于形成和谐医患关系
建立契约服务关系,意味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全科医生与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医疗服务协议,服务责任将逐步落实到医生个人。
建立契约式医疗服务关系,目的是让社区医生成为家庭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常见病和多发病分级诊疗的‘守门员’和‘多面手’。契约服务的初衷在于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形成和谐的医患关系。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合理分流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是解决“看病难”的关键突破口。
家庭责任医生服务系统设想
家庭责任医生服务系统是对辖区内重点人群开展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预防、护理服务,通过签约形成全科医生与社区居民“一对一”的契约式服务关系,使居民获得连续、便捷、主动、全程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让居民享受到个性化的、公平的、主动的医疗服务,通过个性化的健康教育、生活方式的具体指导,使居民回归到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防治轨道上来。
对签约家庭提供慢病预防控制、危险因素干预、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开展行为干预活动、健康教育、健康指导及一定的优惠优抚服务产生相关统计报表,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方便医务人员及管理部门查询相关重点人群信息。
系统功能可以包含以下内容:
签约团队管理:对签约团队岗位、职责进行定义分配;对责任医生、责任护士岗位、工作职责进行分工管理。
家庭责任医生签约:签约团队与辖区内有签约需求的家庭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个自然年。家庭成员可根据客观服务需要进行选择是否签约以及签订哪项服务。
家庭责任医生解约:协议期满后自动解约,解约后可重新签订协议。协议期内可解除部分家庭成员或者整个家庭的签约服务。
按照协议内容为签约户提供如下服务:
健康评估走进门:对于重点人群中尚未建立健康档案的,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对特困、孤老、高龄空巢、离休老人、失能等重点人群全面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并量身定制1份个性化的健康指导方案,使居民不仅知道自己的健康状况,同时还知道如何自我干预。
健康管家在身边:对特困、孤老、高龄空巢、离休老人、失能等重点人群,家庭责任医生团队按照规范要求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动做好重点服务对象的随访工作,提供每年4次健康随访;对于80岁及以上的重点人群,根据身体状况,每年至少增加2次随访;对于90岁及以上的重点人群,根据身体状况,每年至少增加6次随访。为因身体情况需要入户进行健康随访的,提供入户服务。
送医送药到家中:对特困、孤老、高龄空巢、离休老人、失能等重点人群按照医疗需求提供预约服务,即是为因身体原因不便到中心就诊的重点人群按照收费标准可以提供入户送医送药服务;对于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等慢性病的重点人群,在社区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根据医嘱,按照收费标准提供送药上门服务。对不适宜社区诊治疾病的患者提出转诊建议。
此外,根据各区域的特点还可以增加其他特色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