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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催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7-08-14 【打印】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以及租赁合同约定,我中心经对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或者累计六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保障房承租人多次短信通知、电话告知(个别承租人电话停、关机),截至2017年8月9日,仍有少部分承租人(名单见附件)拖欠租金。现就催缴租金事宜予以通告,请名单内的承租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一楼业务大厅办理拖欠租金缴纳事宜。对逾期仍未缴纳者,将纳入保障性住房不良行为记录,扣除租赁保证金。情节严重者将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相关规定及租赁合同约定依法收回住房,并追究承租人相应责任。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地址:宝安区宝城6区新安二路57号,联系电话:27947067、27755222。
附件:拖欠保障性住房租金人员名单(统计截止日期:2017年8月9日)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17年8月10日附件:拖欠保障性住房租金人员名单
(统计截止日期:2017年8月9日)
http://www.baoan.gov.cn/jshej/xwzx/tzgg/201708/t20170814_3593741.htm




网友评论,炸锅了!
@莲:应该直接清掉,再轮给下一批人。
@Lambert_Z :再不交就收回分给其他更有素质的人吧
@展览顾问Ms.Liu of HKTDC : 对这样的人一定要0容忍,一定要严格处理,不然诚信社会怎么建设起来呢?
@UkiCheung :给一个月时间,要么补要么退,有其他特殊情况另行安排廉租房之类的(不知道还有没有?)不要占用资源
@小样 :3个月以上前租直接收回!以免浪费zf资源
@思言Brandy: 应该是银行卡出了问题,导致扣款不成功。万科翡丽郡我那邻居貌似不是拖欠房租的人。
@aL: 请留给会更珍惜来之不易的保障房的人吧
@彬彬有礼 :按绑定银行自动扣款啊,这么便宜的房子还租不起吗?居然还有8个月的,估计是空置着没人住
(本段网友评论摘自:深圳安居房)
来源:咚咚找房、深圳安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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