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点击上方“中房俱乐部CREC”获取“中国房地产俱乐部”更多资讯

什么是物业管理 这才是真正的物业管理!记得很多年以前,曾有人问我:业主自治和物业管理有什么区别?那时候,我刚开始参与业主维权行动,与大多数的参与者一样,对这些基本概念并不能深剖细解。为了探究业主自治和物业管理诸多难题的缘起,自投身于业主维权行动不久,就开始搜集有关的文献资料。时日长久,通过文字结识了不少著文刻苦、风格鲜明的作者,陈伟即是其中一位。印象最深的是,他试图将物业管理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协调统一起来,构建物业管理的理论基础,并由此出发去解决制度难题与行业困境。显然,这种方式与我的努力方向不同,但这并不妨碍我对陈伟的文章给予足够的尊重;尤其是我得知他的职业经历和现时身份,便更加重视他的文章所具有的代表意味——行业的背景、个人的理想,以及行政与行业交杂的视角。在我看来,陈伟与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名誉会长谢家瑾等诸多人士一起,将个人的思考与行业和行政力量的结合起来,共同构建起中国内地物业管理的主流思想和话语逻辑——当然,这些思想与逻辑的形成,必然也有着行业、企业的诸多实务经验的抽象化和系统化的痕迹。
得知陈伟将自己的文章结集为《物业管理的本质》公开出版后,很是期待— —从作者的自选集中,自然可以更清晰的看出作者的思考脉络。然而苦恼的是,诸多公开渠道却无处购买得到。感谢行业里诸多朋友,慨然允诺帮我寻书。更是要感谢好友红喜,将我与陈伟这两个“执着于思考和文字的人”介绍相识。于是,我可以在初冬的暖阳里,捧着陈伟的自选集,细细品味他的思考轨迹和背后的逻辑。
若要探究物业管理的本质,自然是要说清楚物业管理是什么。在多年的工作和写作中,陈伟从不同的方向试图给出自己的答案。“在这本文集中,为了全面、客观、深刻地揭示物业管理的本质特征,我分别从不同视角,给出了物业管理的三个定义:
一、在政府视角下,物业管理是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参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二、在业主视角下,物业管理是业主以私有财产(专有部分所有权)为核心,以公共财产为纽带,以公共契约(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为基础形成的自我管理不动产的行为(参见《物业管理的理论基础》一文)。
三、在企业视角下,物业管理是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的以物业(不动产)为基础,以业主(客户)需求为导向,以管理为手段,以准公共性服务为核心产品的商业活动(参见《物业管理的行业本质》一文)。”在陈伟看来,“对比分析以上三个定义,不难发现:政府视角下的物业管理,以国家(公权)为本位,以行政管控为目标,偏重于物业管理外在表象的列举;业主视角下的物业管理,以个人(私权)为本位,以业主自治为核心,偏重于物业管理权利来源的基础;企业视角下的物业管理,以市场为本位,以契约自由为原则,偏重于物业管理上商业活动的特征。”这样从三个视角对物业管理进行定义的好处是,“相比于单一视角下的平面观察,通过多维度的立体剖析,所得出的结论似乎更加接近事物的本质,对于读者也更有说服力”。
然而,这样的对物业管理给出多重定义的方式,却无法说服我这个挑剔的读者——从政府、业主和企业的三个视角可以得出三个物业管理的定义,恰好说明在目前的情景下,政府、业主和企业对于什么是“物业管理”,尚未达成一致意见。若从共同知识的角度看,也可以说三者之间对于物业管理存在着严重的认知分歧。人的活动都是建立在一定的规则之上的,无论这规则是成文或不成文的。若没有共同知识作为规则的基础,则这规则或是不公正的,或者对这规则的解读各有理解,纠纷的根源也就蕴含在这不同的理解之中。举例而言,在前述三个定义之中,都出现了“业主”这个概念。但是,政府和企业视角下的“业主”包含着两种法律上的身份——其一,拥有一个建筑物的全部产权的产权人;其二,拥有一个建筑物的部分产权的产权人。前者的建筑物可以称之为“专属建筑”,后者的建筑物则是“区分所有建筑物”。长久以来,各界在讨论物业管理时通常是忽视“专属建筑”与“区分所有建筑物”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区别。虽然目前有一种趋势,就是将专属建筑的物业管理活动称之为“资产管理”,但这种界定仍然没有将二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充分厘清。
事实上,无论是讨论物业管理的价格机制,还是讨论物业管理的行业困境,其实都是围绕着区分所有建筑物展开的。这就形成了话语逻辑上的错位——谈及行业市场时涵盖专属建筑,甚至试图将所有类型的建筑物都纳入其中;谈及行业困境及制度改进时,却基本上围绕着住宅小区(区分所有建筑物及其集合)。最典型的就是各地立法者在展开物业管理地方法规的立法调研时,调研课题基本上都是如何解决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各种难点。
即使以企业视角来定义物业管理,也无法回避专属建筑与区分所有建筑物在相关活动中的巨大区别。“以物业(不动产)为基础,以业主(客户)需求为导向,以管理为手段,以准公共性服务为核心产品的商业活动”——如前所述,物业包含两类不同所有权类型的建筑物。专属建筑物的业主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其需求都是明确而清晰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业主则是由不同个体组成的一个群体,其需求自然而然的分为两种:单个业主的个体需求,业主团体的集体需求(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为表现形式)。若从契约自由的原则看,专属建筑物的物业服务合同应当不会出现《条例》所称的“前期物业管理”;而区分所有建筑物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和业主大会选聘阶段的物业服务合同则有着形式和本质上的巨大差别。
当然,陈伟在《物权法》出台之前,就已经做出将物业管理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互协调的努力。“在不否认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包括单一业主对其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护和管理的前提下,我们可以从本质上将物业管理视为多业主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做出类似努力的,在物业管理行业里还有李钊等人。这样的界定虽然可以将物业管理与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对接起来,却可能因此模糊物业管理本身的面目——尤其是,这样的界定无法解决下面的问题:物业管理究竟是一个行业(或企业)的市场化行为,还是产权人对建筑物进行管理的行为。或者说,物业管理究竟是物业管理市场的甲方行为,还是乙方行为?抑或说,物业管理就是这个市场甲乙双方的交易行为?
行文至此,似乎马上就要进入业主群体与行业人士在讨论中常见的局面——唇枪舌剑,各执一词。不过,此时的我却无意于此。或者说,我更乐见陈伟这样对于思考和文字孜孜不倦的行业人士。毕竟,只有在开放的表达和阐释中,才可能建立对话的基础。况且,恰如陈伟所言,“在探究物业管理本质这一哈姆雷特式的历史长剧中,我愿意做第一千零一个观众”。如是所言,我也是这历史长剧的一个观众。我乐于满怀着对“已往历史之温情与敬意”,在字里行间与包括陈伟在内的思考者和写作者继续展开对话。比如,陈伟着眼于从物业费的价格机制入手分析“价格失灵”,而我则倾向于解析物业费定价机制的内在机理及其对物业管理市场走向的影响。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之间的对话,永不止息。
合上这厚厚的书卷,那天会面时陈伟讲过的话恍然在耳边飘荡,这是“镣铐上的舞蹈”。或许只有我们打开思想和文字上的镣铐,才可能切实地走向事物的本质,触摸真理。
这一次,为探索2018年房地产资产管理与证券化市场,启发企业战略定位、挖掘潜在商机并达成合作,中国房地产俱乐部定于2018年6月12日(星期二)在上海浦东凯宾斯基大酒店举办“中国房地产资产管理与证券化及投融资论坛”,届时众多精英人士齐聚一堂,共探合作机遇。
作为房地产、金融及相关行业董事长或高管的您或许正在思考如下问题:
资管新规出台后,房地产市场包括一、二、三和四线城市的发展趋势如何?
我国大中城市办公楼、商业和租赁住房等房地产项目的投资机遇如何?
我国大中城市办公楼、商业和租赁住房等房地产项目的资产管理和资产证券化怎么做?
我国房地产资产证券化(含REITs、CMBS和ABS)的现状、机遇和趋势如何?
房地产资产证券化法规、产品设计和创新及案例如何?
存量时代,房地产资产管理面临的机遇与困境以及房企的参与模式如何?
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等监管部门最新的房地产监管相关政策分析?
新规下房地产企业如何破解融资困境?
房地产私募基金在监管新规下发展趋势如何?
房地产长效机制建立下,大型、中小型房企转型和升级战略动因如何?
热点城市群(都市圈)及城市副中心快速发展下,房企如何布局?
2018年住宅、商业、办公和酒店投资、开发和运营及合作机遇如何?
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下,长租公寓(含酒店公寓)投资、开发和运营及合作机遇如何?
产业地产、物流地产投资、开发和运营及合作如何进行?
养老地产、文旅地产、热色小镇投资、开发和运营及合作如何开展?
房地产长效机制建立下,大型、中小型房企怎样创新、转型和升级?
大、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如何在合作开发和并购中达成双赢?
房地产企业合作开发和并购的策略、时机和项目把握、风险控制方式及实战关键点有哪些?
房地产相关服务企业怎样辅助和配合房地产企业的创新、转型和升级?
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公司怎样提供与时俱进的服务?
创新科技、3D打印和装配式建筑企业如何参与房地产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领域?
咨询服务行业(含建筑、财务、法务、策划和营销等)如何助力房地产产业和企业?
……
在多场圆桌讨论中,多位来自房地产资产管理、投资、融资、开发、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行业的专业人士将为参会嘉宾做房地产资产管理与证券化和投融资的专业性分享,并给所有参与者业务交流和对接的机会。此次论坛特点还包括:
1.高层私密洽谈-本次论坛全程采用圆桌讨论形式,没有哪位总裁参加论坛仅仅只是为了听会,本次活动,主办方根据参与嘉宾的要求,安排6场高层交流;几十位总裁轮番大讨论,互动性极强。分别谈透各个议题。
2.独特形式-本次活动所有嘉宾均是企业家和资深专业人士,通过定向邀请和内部推荐方式参会,严格控制参与人员的级别和领域。
01
活动组织及议程
【论坛时间】2018年6月12日 星期二 9:00—18:00
【论坛地址】上海浦东凯宾斯基大酒店(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88号)
【论坛席位】100左右
【主办单位】中国房地产俱乐部
【合作单位】全国房地产投资基金联盟,盛世神州基金,产业金融俱乐部等
【论坛议程】
8:30-9:00 嘉宾签到和交流
9:00-9:10 致辞
9:10-9:30 主题演讲:房地产资产管理和证券化现状和发展趋势
9:30-10:45 第一场圆桌讨论:房地产资产管理与资产证券化(含REITs、ABS和CMBS)新政和发展机遇
主持人:资深房地产金融专家
10:45-12:00 第二场圆桌讨论:不同房地产投资产品(长租公寓、办公、酒店、工业和物流、养老和旅游地产等)和不同城市资产管理和证券化机遇
主持人:资深房地产投资和管理专家
12:00-12:10 合影留念
12:10-13:30 自助午餐和交流
13:30-14:45 第三场圆桌讨论:房地产投资和融资新政解读、趋势研判和影响分析
主持人:资深房地产投融资专家
14:45-16:00 第四场圆桌讨论:新形势下大、中、小型房企并购与合作趋势
主持人:资深房地产投融资专家
16:00-16:15 茶歇和交流
16:15-17:30 第五场圆桌讨论:从增量转向存量市场,新形势下房企如何掘金(含物业管理、设施管理、运营管理和资产管理)
主持人:资深房地产资产管理专家
17:30-18:00 自由交流
18:00-20:30 论坛晚宴
02
报名咨询
【报名费用】3000元/位
注:2018年5月31日前报名并缴费可享受9折优惠
【报名与合作咨询】
向先生,手机&微信:15800348905,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名片。
【费用支付】
支付方式1:微信支付
支付方式2:银行转账或汇款
【收款账户】
户名:上海瑞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4860902491508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武川支行
03
会场介绍


上海浦东凯宾斯基大酒店坐落于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核心地带,坐拥黄浦江和上海天际线迷人景致,紧邻陆家嘴中心绿地。步行即可前往陆家嘴2号线地铁站、东方明珠,距离外滩等上海知名地标建筑和景点仅需几分钟车程,饱览开阔江景与都市城景。
酒店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88号;
酒店电话:(+86 21) 3867 8888;
04
主办方介绍
中国房地产俱乐部(China Real Estate Club)成立于2012年12月,是一个全球高端的地产和资本及相关人士的交流、交友、合作和共赢的平台,致力于启发各企业的战略定位、挖掘企业商机和产生合作机会,从而重塑企业的资源与商机,改变企业与创业者成长土壤。截至2018年5月,中国房地产俱乐部已成功举办过上百次大型高端论坛(举办城市包括:北京、上海、深圳、天津、武汉、西安、杭州、成都、青岛、黄山、洛杉矶、伦敦、悉尼、墨尔本、曼谷、金边等)、专业研讨会以及各类资源对接会、沙龙等,我们已为超过60000名单位及个人用户提供服务,致力于为房地产行业投融资及相关专业人士和机构提供及时而准确的商业机会,在中国房地产及金融界具有较大影响力。俱乐部总部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1号上海招商局大厦27楼。欢迎登陆网站(www.crecorg.com)获取更多信息。中国房地产俱乐部提供六大服务:
1.精准业务对接
2.投融资咨询
3.房地产基金和投资
4.人力资源咨询服务
5.线上新媒体渠道宣传
6.线下组织专业会议推广


最新热门文章推荐:
| 我的其他小伙伴
CREC服务号
ID:CRECLUB88
产业金融俱乐部
ID:CIFC888

点击下方 “阅读原文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