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细化医疗质量不良事件管理路径
打通堵点 释放“三医”协同潜能
吉林:深化医改持续做好“三件事”
辽宁:五方面完善医卫服务体系
☛ 新增量政策:护理价格更好体现技术劳务价值 支持医院提供“免陪照护服务”
政策来源|国家医保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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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按照国务院关于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实的决策部署精神,为促进护理服务高质量发展,回应医疗机构和护理人员的关切,国家医保局出台护理类立项指南(试行)和优化调整护理价格政策通知,统一指导各省规范护理价格项目,逐步优化价格水平,同时新设“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护理服务需求,引导医疗机构提供专业性、技术性护理服务获得增量收入。
按照既定的改革方向,国家医保局组织专家研究论证,系统梳理原有护理价格项目,以临床需要为导向,在广泛听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意见建议基础上,将各省目前名称和内涵不一致的护理价格项目统一分类,包括分级护理、专科护理、专项护理三大类,整合为22项价格项目。其中,分级护理是根据对病人病情轻、重、缓、急及自理能力评估后,给予不同级别的基础护理服务,由重到轻分为特级、Ⅰ级、Ⅱ级、Ⅲ级护理,新发布的立项指南将原先单独收费的口腔、肛周、会阴护理等专项护理纳入特级和Ⅰ级护理价格构成中,更便于计费。专科护理是为重症监护、急诊、精神、传染以及新生儿等专科设立的特殊护理服务,支持专科护理健康发展。专项护理是为气管插管、气管切开、造瘘、造口等特定治疗操作设立的价格项目,适应各类专项护理服务收费需要。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非新生儿破伤风诊疗规范(2024年版)的通知
政策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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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新生儿破伤风是指年龄超过28天,因破伤风梭状芽孢杆菌通过皮肤或黏膜破口侵入人体,在厌氧环境中繁殖并产生外毒素,引起的以全身骨骼肌持续强直性收缩和阵发性痉挛为特征的急性、特异性、中毒性疾病,是一种极为严重的潜在致命性疾病。
为规范非新生儿破伤风诊疗行为,2019年,我委印发《非新生儿破伤风诊疗规范(2019年版)》,对各地非新生儿破伤风诊疗质量和水平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非新生儿破伤风诊疗领域有所进展,为进一步提高非新生儿破伤风诊疗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我委组织专家修订了非新生儿破伤风诊疗规范,形成了《非新生儿破伤风诊疗规范(2024年版)》,供各地规范使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政策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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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和《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充分发挥龙头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决定》提出的“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精神,加快我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通过三年建设,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健康上海建设以及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发挥更加明显,率先推出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改革创新成果,为国家提升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改革示范和制度保障。到2027年,以高水平市级中医医疗机构为引领的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成绩持续保持全国领先位置,社区中医药服务主阵地作用日益凸显。中医药临床优势和健康服务高地不断巩固,中西医结合发展水平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全国中医医院学科(专科)学术影响力排名前三的学科(专科)数量保持全国前列。中医药科技创新协同机制更趋成熟,中医药国际化高地地位更加凸显,本市主导发布的中医药国际标准占比保持全国前列。中医药领军人才群体集中涌现,中医药产业对生物医药产业的贡献度不断提升,市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保持全国前列。
☛关于印发加强公立医院薄弱专科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政策来源|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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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底,全省病理科医师总数达到1600人左右;护士总数达到25万人以上,每千人口护士数达到4.3人以上;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5人;麻醉医师总数达到4200人左右;精神科医师达到5.22名/10万人;感染性疾病科医师总数达到1200人左右。
到2027年底,全省病理科医师总数达到2100人左右;护士总数力争达到30万人左右,每千人口护士数力争达到5人左右;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7人;麻醉医师总数达到4800人左右;精神科医师达到5.48名/10万人;感染性疾病科医师总数达到1300人左右。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公立医院薄弱专科人才队伍建设,将其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同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完善配套措施,落实投入保障、强化日常调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细化医疗质量不良事件管理路径
资讯来源|健康报
结合《通知》内容,笔者认为,为实现不断提升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与权益的目标,构建完备的不良事件管理机制,一些具体工作有待进一步细化:
一是优化报告流程与内容。修订并完善不良事件的报告流程与标准,引导医务人员明晰不良事件的报告范畴及方式。鼓励主动报告,借报告之力防范潜在问题与风险,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维护患者权益。
二是加强培训与教育。组建院科两级医疗质量不良事件工作专班,采用专题讲座、线上授课等形式,定期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不良事件管理相关知识培训,提升其对不良事件的识别与防范能力。举行不良事件典型案例分析与讨论会,提高医务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
三是确立分类与评估体系。构建科学的不良事件分类体系,依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进行精准分类。组织医疗机构各类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专家组,制定相应评估标准,对相关事件予以评估,建立联动机制,准确判定事件的紧急性与重要性。
☛打通堵点 释放“三医”协同潜能
资讯来源|健康报
客观来看,“三医”中存在部分潜在矛盾,这也是在深化医改中强调“三医”协同的根本原因,“三医”协同改革的核心在于解决医疗、医保、医药之间的利益冲突和行动失调问题。
医疗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势必会有医疗费用支出,且有追求经济效益的需要,而医保支付方则希望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其次,医药行业在价格谈判中往往与医保支付方存在利益冲突,医药企业希望提高药品价格、增加利润,而医保支付方则希望挤掉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水分。此外,医疗与医药之间也可能在成本控制、药品加成、账目结算、占比控制等具体领域出现利益博弈,甚至是利益冲突。
在“三医”协同政策执行过程中,纵向、横向、内部的治理结构也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这些潜在矛盾。由于仍然存在多部门的不协同之处,特别是部分地方对“三医”协同政策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实践中缺乏有效的协同机制和推进措施,不同程度存在信息孤岛问题,有效的综合监管体系仍未充分建立。
☛吉林:深化医改持续做好“三件事”
吉林省将进一步健全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工作机制,按照“统筹布局、分区包片”原则,由城市三级医院派出专家常年对基层进行驻守帮扶支援,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医疗服务重心下移;持续推动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发挥高水平医院学科带动作用,推动全省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发挥市级三甲医院作用,牵头建设城市医疗联合体,探索以市带区、区社一体的发展模式;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单元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县级医院要向乡镇卫生院常年派驻临床、管理人才,面向乡村深入开展巡回医疗,建立以县带乡、以乡带村帮扶机制;畅通城市医院和县级医院之间的转诊通道,提高各级各类医院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落实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编制管理、村卫生室动态纳入医保定点等工作,通过机制化保障,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辽宁:五方面完善医卫服务体系
资讯来源|健康报
近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辽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辽宁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有关情况。《实施方案》明确,面向2035年,以为全省人民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为目标,大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努力推进体系整合,服务衔接,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运行效率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为更好地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方案》提出5个方面主要内容: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能力现代化;加强分工合作,促进分级诊疗,推进体系整合化;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体验,推进服务优质化;加强科学管理,压实责任,推进管理精细化;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动力,推进治理科学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