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今日在国务院相关政策吹风会后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贷存比未来将由监管指标变为参考指标。
广州日报昨日报道称,实施了20年之久的《商业银行法》将迎来修订,其中,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的贷存比规定或将取消。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告诉该报,近年来,银行业内取消贷存比呼声颇高。在《商业银行法》实施之初,中国银行业的负债主要是存款,资产主要是贷款,贷存比作为监管指标,可以较为有效地管理流动性风险,并控制贷款的作用。随着资产负债多元化,贷存比监管覆盖面不够、风险敏感性不高的弊端日显。
但郭田勇同时指出,银行法取消贷存比,并不意味着银行的流动性不受约束。而是贷存比将不作为硬性的法定监管指标,而有望下降为较为亲和的监测指标。
《商业银行法》将迎来修订
实施20年的《商业银行法》将迎来首次大面积的修订 。财新记者获悉,目前银监会已经成立了《商业银行法》修订小组,由银监会法规部牵头,并抽调了部分商业银行人士,这 一小组已于今年4月初开始工作。
一位资深银行业分析师告诉财新,取消贷存比并不需要完整修改《 商业银行法》,只需要主席令就可以,预计七八月份就能实现 。但该报向多位监管人士了解,贷存比这一条款仍需跟 《商业银行法》其它条款的修订一起推出。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此前也一直倡导,建议修订 《商业银行法》对贷存比指标的要求,改用巴塞尔协议III的流动性覆盖比例和净稳定资金比例替代。
究其原因,中国金融行业早已较贷存比设定之初发生了巨大变化。
吴晓灵指出,在2003年 以后,国内金融市场的基础货币主要通过外汇占款来提供,存 贷比在创造流动性方面已不那么重要了;另一方面,因为外汇 占款创造的货币过多,监管层在信贷方面就不得不进行一定的 控制,而随之伴生的存款冲时点等现象,亦扭曲了货币信贷的 信号,甚至催生金融掮客,为非法集资留下了漏洞。

以下为周慕冰发言全文: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有机会和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交流进一步完善银行业金融服务的有关情况。
实体经济和金融相互依托、相辅相成,银行业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简要介绍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银行业服务实体情况
年初以来,银行业运行稳健,信贷保持较快增长,继续有力支持经济发展,对经济平稳开局起到重要支持作用。
一是稳定增量,调整存量,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一季度末,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85.9万亿元,同比增长14.0%,比年初提高0.3个百分点;一季度新增贷款3.68万亿元,同比多增6018亿元。同时,银行业不断优化贷款结构,通过加快不良资产核销处置、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盘活沉淀的信贷资源,有效提高了资金周转速度。
二是有力支持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紧跟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加大对重点项目和工程的信贷投放力度,积极支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从信贷计划、机构建设、尽职免责、内部考核、金融创新、规范收费、风险防控等方面,对2015年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出具体要求,并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工作目标由以往单纯侧重贷款增速和增量的“两个不低于”调整为“三个不低于”,从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三个维度更加全面地考查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情况。即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要求商业银行要用好、用足现有各项扶持政策,进一步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为21.4万亿元,同比增长16.8%,比各项贷款增速高3.48百分点;贷款余额户数1129.07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0.8%;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90.18%,比上年同期高4.08个百分点。实现了“三个不低于”目标。
农村金融服务方面,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同时,保障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项目的资金需求,支持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一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为24.6万亿元,同比增长12.9%;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余额为1.4万亿元,增长63.2%。
三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深化金融改革、推进依法监管的重大决策和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实行监管架构改革,强化权责厘清,简政放权,为激发市场活力和市场创新预留空间。此次监管架构改革的重点是清减下放行政权力,明确风险监管主体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结合监管架构改革情况,4月公布了五部行政许可规章修订稿,广泛征求意见。这些规章修订稿,进一步取消了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下放了对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政审批权限,进一步缩短了行政审批链条,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还权于市场,让权于社会,放权于基层,激发市场活力,推进依法监管的重要举措。
四是在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银行业自身保持稳健发展,银行业风险总体可控,盈利、拨备和资本持续保持较高水平。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39%,与国际同业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商业银行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3.1%,较上年同期上升1个百分点;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为2.1万亿元,拨备覆盖率为212%,总的贷款拨备比率为2.96%,具有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
二、下阶段工作部署
当前,银行业整体经营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下一步,银监会将督促银行业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把国家已出台的稳增长、调结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明确信贷投放重点,千方百计服务实体经济。
一是稳增长与调结构并重。立足于实体经济有效需求,在继续保持合理贷款增速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积极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支持培育经济发展中的新产业、新动能、新力量。加快业务模式、机制、流程和产品创新,提供更多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需求、更多与“互联网+”时代特征相契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机制研究,鼓励条件成熟的银行探索建立科技企业金融服务事业部,积极支持科技创业企业发展。大力推行绿色信贷,积极支持优质企业先进产能建设,推动化解过剩产能。
二是坚持支持重点领域与支持薄弱环节并重。一方面,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要在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协调一致、优势互补,主动对接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综合性的金融服务。积极支持民生项目、重大交通项目、清洁能源及油气矿产资源保障项目等重大项目。积极支持消费领域建设。积极推动装备制造业“走出去”。
同时,要继续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得性和便利度,推动信贷资源向小微、“三农”倾斜,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的目标。
三是坚持用好增量与盘活存量并重。进一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信贷资产流转业务,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范围和基础资产范围;推进由信贷资产登记中心开展的信贷资产登记托管业务,加快信贷资产流转。加大不良资产处置核销力度,积极采用市场化手段,多渠道、批量化处置不良资产,为新增贷款腾出空间。在加强风险防控的前提下,通过回收再贷、贷款重组、发放并购贷款等方式,充分盘活沉淀在低效领域的信贷资源。
四是坚持解决融资难与融资贵并重。继续落实好解决倒贷问题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完善小微企业续贷政策的实施细则,提高贷款期限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匹配度。改进绩效考核,取消不合理的中间业务收入考核。加强存贷款定价管理,合理确定利率水平,继续严格落实“七不准”、“四公开”要求,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切实整治层层加码加价行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收费项目。对于不服务只收费的,要坚决取消并查处;对于能在利差中补偿的,不再另外收费;对于必须保留的补偿成本性收费,要严格控制收费水平,能降低的尽可能降低;对于巧立名目,变相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的,一律取消,并予处罚。
附中国银监会发布2015年一季度监管统计数据:
——银行业资产和负债规模稳步增长。2015年一季度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外本外币资产总额为178.8万亿元,同比增长12.07%。其中,大型商业银行资产总额74.2万亿元,占比41.50%,同比增长7.59%;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总额32.4万亿元,占比18.14%,同比增长13.58%。
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外本外币负债总额为165.8万亿元,同比增长11.48%。其中,大型商业银行负债总额68.6万亿元,占比41.36%,同比增长6.72%;股份制商业银行负债总额30.4万亿元,占比18.34%,同比增长13.18%。
——银行业对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和民生工程的金融服务继续加强。2015年一季度,银行业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信贷政策,优化信贷结构,继续加强对“三农”、小微企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和民生工程的金融服务。截至一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不含票据融资)余额24.6万亿元,同比增长12.9%。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包括小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余额21.4万亿元,同比增长16.8%;用于信用卡消费、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贷款同比分别增长28.4%和63.2%,以上各类贷款增速均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信用风险继续上升,信贷资产质量总体可控。2015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法人口径,下同)不良贷款余额9825亿元,较上季末增加1399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39%,较上季末上升0.15个百分点。
2015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正常贷款余额69.5万亿元,其中正常类贷款余额67.0万亿元,关注类贷款余额2.48万亿元[1]。
——银行业整体风险抵补能力保持稳定。银行业利润增长有所趋缓。截至2015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当年累计实现净利润4436亿元,同比增长3.73%。2015年一季度商业银行平均资产利润率为1.29%,同比下降0.11个百分点;平均资本利润率17.76%,同比下降3.04个百分点。
针对信用风险计提的减值准备较为充足。2015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20826亿元,较上季末增加1274亿元;拨备覆盖率为211.98%,较上季末下降20.08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为2.96%,较上季末下降0.06个百分点。
资本充足率继续维持在较高水平。2015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含外国银行分行)加权平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66%,较上季末上升0.10个百分点;加权平均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95%,较上季末上升0.19个百分点;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3.13%,较上季末下降0.05个百分点。
——流动性水平比较充裕。2015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流动性比例为47.46%,较上季末上升1.02个百分点;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2.30%,较上季末下降0.35个百分点;存贷款比例(人民币)[2]为65.67%,较上季末上升0.58个百分点。
[1] 按照监管规定,商业银行应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前两类为正常贷款,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正常贷款中,关注类贷款指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因素的贷款。
[2] 自2014年7月1日起,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存贷款比例计算口径进行调整,本报告采用调整后人民币口径存贷款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