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沪科合〔2021〕21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和备案,上海网波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再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现已通过公示。


网波股份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沪科合〔2021〕21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和备案,上海网波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再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现已通过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