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请抓紧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区内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今年新制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今年还未完成“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高新技术企业,请注意抓紧填报!
企业可以在11月30日之前,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http://www.innocom.gov.cn/)上补报《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本次的报送范围是:尚未填报该报表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以证书上有效期为准),即2013年至2015年度通过认定或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
其他情况
1、如果有特殊原因,确定不填该报表的企业,请在11月25日前通过邮件反馈给徐汇区科委(qiyeke@xh.sh.cn)。
2、如发现因系统中证书过期导致无法填写年报的,亦请及时与徐汇区科委联系(64383015)。
3、如果企业在填报过程中忘记注册号、用户名、密码等信息,请联系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协助解决。
4、除上述问题以外的其他问题,请致电市认定办(53080900-303、53080900-306)。
徐汇区科委
2016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