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财政厅制定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类盘活措施,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类盘活利用,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盘活长效机制,提升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效率。
上述措施提出,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系统梳理存量资产使用情况,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底数,及时将资产变动信息录入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特别是对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等资产使用状况定期进行摸底,理清低效、闲置资产并准确标注资产使用状态,形成待盘活资产清单,逐一明确盘活方案,建立盘活存量资产台账,实施分类盘活。
上述措施要求,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将限额以上科研仪器设备纳入省(市)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鼓励各设区市建立完善平台,通过平台将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根据行业资产管理情况,筛选具备条件的资产开展共享共用。
在加强资产调剂方面,上述措施要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优先在本单位内部调剂,加快资产盘活利用;本单位无法盘活的,要有效推动资产在本部门所属单位间盘活利用。同时,对使用价值大、利用范围广的低效、闲置资产,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资产调剂。有条件的市县财政部门可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方式,整合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通过专业化、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进行盘活,提升资产资源统筹能力和资产运营收益。
此外,上述措施还提出,实施公物仓管理、建立国有资产盘活情况与新增资产配置挂钩机制。
来源:中国财经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