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查相关证据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在先生效判决后,认定萨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了VMI公司涉密技术,判定萨驰申请的多项关于“一次法轮胎成型机”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均为VMI所有,判决归还相关专利。
早在2022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案件中就已经认定VMI公司为其MAXX和EXXIUM成型机的相关技术所有者。而萨驰则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相关涉密技术信息,并在之前多起案件中被判定侵害了VMI公司的专利权。最高院认为该等信息不但具有重要的商业价值,经VMI公司采用相应保密措施,依法应受法律保护,这些判决已生效。
VMI感谢苏州中院基于同一事实在2024年5月份再次就多起专利权属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为VMI实为实际的技术所有人,而萨驰提交的在先研发证据不足以证。题述五项专利分别为:
第201710399680.2号发明专利:“一种胎面测长装置”
第201720627838.2号实用新型专利:“一种胎面测长装置”
第201720460056.4号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抬料机构及具有该抬料机构的裁切装置”
第201720622269.2号实用新型专利:“轮胎部件纠偏机构”
第201821787121.5号实用新型专利:“一种胎圈自动上料系统”
萨驰也对于苏州中院的判决提起上诉。因相关事实和理由已于在先审判程序中经过充分辩论,VMI对于二审结果有信心,也会持续主张合法权利,及时执行生效判决。鉴于VMI获得十多项相关技术的胜诉判决,继续使用侵权成型机会引起相关法律责任,也感谢认可其专有技术以及尊重其知识产权的客户。VMI将会继续研发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让创新生态加速创新形成正向循环。
【鲲轮结束语】:
在专利保护领域,本案作出了非常好的表率,也让更多像VMI这样的高科技企业对我国的专利保护环境更有信心,让他们敢于加大研发投入,敢于押注颠覆性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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