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民营企业数量占企业总量的比重提升至 92%以上,2024 年民营企业占全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比重达 88.8%,销售收入占比达 85.4%,且贡献了我国 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在推动创新发展和成果转化方面占据主体地位。
“企业做大了,就是国家的”这句民营企业的家国情怀表达,背后折射出跨区域发展中的制度性困境:当企业突破地域限制时,常遭遇“监管权属地化”与“经营利益全国化”的结构性冲突。部分地方权力借“公共利益”之名,通过选择性执法、非税摊派等隐性手段越界干预、攫取资源,实则是央地权责配置失衡在微观经济层面的具象投射,凸显了民营资本扩张与地方权力边界模糊的矛盾。
聚焦核心矛盾与系统性症结
部分地方政府为追逐本地利益,以“公共利益”之名行干预之实:在资源分配(如探矿权争端中偏袒国企)、行政执法(借环保检查等名目高额罚款、“异地执法”创收)、市场准入(招投标隐性倾斜国企)等领域形成系统性不公。叠加财政压力下的“趋利性执法”——将民企视为“提款机”滥用查封处罚,以及政策执行异化导致的“新官不理旧账”,不仅践踏市场公平原则,更以“公器谋地方私利”的恶性循环侵蚀法治化营商环境,暴露央地权责失衡下地方权力越界的深层次治理危机。
《民营经济促进法》以系统性制度设计遏制地方干预乱象
通过“跨区域经营备案制”实现企业重大决策数据中央直管,地方调取需同步报备,从技术源头阻断随意干预;建立“权力清单负面管理模式”明令禁止强制再投资、非税摊派等越权行为,并配套“企业救济直通车”及中央财政扣减惩戒机制;设立国家级产权仲裁院实施“异地管辖+中央复核”,同步法定化企业信用修复程序,构建从预防、阻截到救济的央地协同治理闭环,重塑民营经济发展制度根基。
聚焦规则统一、权责切割、创新平衡、监督闭环四大核心机制
《民营经济促进法》构建央地协同治理新范式:以“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扫除地方所有制歧视,强制地方政府定期清理歧视性政策(如长三角试点赋予民企要素优先权);通过“跨区域经营备案制”实现企业数据中央直管、地方调取同步报备,从技术源头阻断干预,并配套“企业救济直通车”及中央财政扣减惩戒形成问责闭环;在统一底线(如职责边界、定期评估)框架下,允许地方探索政企沟通、纠纷调解等差异化创新(如南方城市银企路演模式);同时建立穿透式监督体系,将违法设障、拖欠账款等行为纳入检察监督(第71-74条)与公众举报(第53条)的立体追责网络,实现“立法定框——地方填细——监督兜底”的法治化协同治理。
鲲轮有话说
在法治框架下,进一步让市场无形之手与法治有形之盾形成协同力,激活万类霜天竞自由的市场生态,为民营企业创新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让民营企业真正享受到法治红利。
*本平台所有内容,由鲲轮天下自身创作、搜集的图文及音视频等资料,版权归鲲轮天下所有;
从公开渠道搜集、整理的图文及音视频等资料,版权属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平台删除。
每月精选海量行业报告,关注『鲲轮天下』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合辑”即可免费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