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充分发挥院士、专家的技术引领作用,帮助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团队,集聚创新资源,突破关键技术制约,推动产学研紧密合作,按照《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与资助办法(试行)》(深府规〔2017〕1号,以下简称《办法》),开展第一批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
1.在深圳市注册成立时间满1年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
2.有1位及以上院士、专家及其团队签约建站,并有明确的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对行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研究项目或成果转化项目;
3.自身生产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4.自身有较高水平的研发团队,技术人员30人以上,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科研人员不少于25%);
5.有满足相关科研活动的基本条件,研究开发经费有保证,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同期我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4.1%);
6.引进院士专家团队的研究方向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双方合作领域属于我市支柱性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
申请单位申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单位的建站工作方案,包括规划、基本情况、运营管理模式、成效等;
3.与院士、专家签订的合作协议(验原件,收复印件),合作协议中须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技研发或成果转化合作任务;
4.院士、专家及其团队的详细介绍材料,包括院士、专家的深圳市杰出人才证书或认定所需材料(见附件),申请单位的专职科研团队的名册及核心成员的介绍、劳动合同、职称或学位证书及人员岗位责任书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5.商事主体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7.由市财政部门公布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8.承诺书(见附件);
9.其他证明材料。
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填写《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见附件2)及提交附件资料(详细清单见附件4)。整套申报材料采用A4纸张双面打印,需附封面和目录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报送至市科协。申请表电子版和其他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skxslck@163.com。受理截止日期为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2楼200室,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83699167。韩先生,联系电话:83699158。王小姐,联系电话:83661042。
第一批建站数量不超过60家,将从申报单位中择优确定。
1.未享受过我市同类型财政开办经费资助的申请单位,可申请开办经费资助。
2. 开办经费主要用于建站单位建立工作站所购置的基本设备和设施。
1.申报内容须如实填写,内容简洁精炼、完整描述,各表格中不得空白或以“见附件”为由缺少完整信息,附件资料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骑缝印)。
2.整套申报材料采用A4纸张双面打印,需附封面和目录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报送至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2楼200室刘小姐收,联系电话83699167。申请表电子版和其他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skxslck@163.com。
3.申请单位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实事求是,不得虚假申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4.“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等须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提供专项审计报告,中介机构名单可登陆深圳市财政委网站查询: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
5.科研人员信息表内容主要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所在企业的专业技术职务、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
6.《办法》可在深圳市科协(http://www.sz.gov.cn/kxjsxh/)查阅下载。
附件1第一批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指南(8.14).doc
附件2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doc.doc
附件3承诺书doc.doc
附件4资料清单.doc
附件5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5.doc
附件6杰出人才部分认定材料说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