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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方案中修订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

到目前为止,重庆、广东、山西、天津、陕西五省,将于本月内召开听证会,重新核定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目前拟定方案已经公布,卡友们来一起看一下!
重庆:调整客货车收费标准,隧道通行费固定
货车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轴数)收费后,按照轴数分为6类车型,每一车型单公里收费标准由收费费率与该车型对应的收费系数相乘计算。
总体平移收费标准方案(方案一)

客货收费级差系数一致收费标准方案(方案二)

广东:发布三种方案,各有侧重
货车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轴数)收费后,按照轴数分为6类车型,每一车型单公里收费标准由收费费率与该车型对应的收费系数相乘计算。广东省货车的收费费率为四车道高速公路0.45元/标准车公里、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0.6元/标准车公里。

山西:客车按路段分为甲乙丁三类
晋济高速公路、晋焦高速公路客运车辆收费标准执行山西省高速公路甲类道路及隧道收费标准。
环城高速公路、高沁高速公路、阳翼高速公路、高陵高速公路客运车辆收费标准执行山西省高速公路乙类道路及隧道收费标准。
晋阳高速公路客运车辆收费标准执行山西省高速公路丁类道路及隧道收费标准。

天津:详细规定各路段客货车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客车车型分类》标准, 对部分客车高速公路通行费计费标准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客车通行费标准如下:

客车通行费方面具体如下:

陕西:非法超载货车,按同车型3倍收
车辆行驶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经营性二级公路和独立桥梁、隧道按车(轴)型收费方式计收。各类货车收费标准根据现行标准平移,不高于现行最高收费标准。
高速公路方面,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07〕2号),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按造价不同分四档,桥隧加收分两档。本次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车(轴)型收费,仍维持原收费标准四档、桥隧加收两档不变。
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统一车型分类,保留手扶、四轮拖拉机和三轮摩托车车型,划分为1类货车。合法超限货车,按同类型车辆的2倍计收;非法超限货车,按同类型车辆的3倍计收。
高速公路以6轴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为基数,6轴大件运输车辆收费系数为2.5,6轴以上货车按每增加一轴增加0.5收费系数,如7轴大件运输车辆收费系数为3.0,依次类推,最高收费系数为10。
客车方面,8座、9座车辆由2类客车降为1类客车,按照1类客车收费标准执行;其他类别收费标准维持不变。
各位卡友们觉得这是降价还是涨价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