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分析
案例一
2020年6月,苏溪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市民反映:某直播间网店正在售卖一款LED手电筒产品,该产品在直播时宣传远射90米,超强防水。但收到货后却发现该产品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联系方式,用的时候出现发热情况,实际使用效果也与商品的介绍宣传完全不同。市民收到产品后第一时间和卖家客服联系,但卖家自动回复的内容也含糊其词,且该手电筒充电和使用时会发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经苏溪市场监督管理所调解,被投诉人退款退货并进行相应补偿,苏溪所对当事人销售三无产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二
2021年9月11日,原告王某某在被告某商贸有限公司开设的淘宝店铺,网购50包名为台湾信牌的卤料包,共计付款2030.4元。该商品外包装标签显示原料为花椒、陈皮、八角、小茴香、肉桂,使用后,因药材味道太浓,发现该商品中的“肉桂”实为中药材“桂枝”,“桂枝”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原告王某某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经荥阳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某商贸有限公司退还原告王某某货款2030.4元和赔偿原告货款20304元。
避坑指南
作为主播,在镜头前进行产品推荐时应事先对产品进行全面了解,避免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导致直播带货时“翻车”,在收到“三无”产品时更应拒绝营销,这样不仅是对消费者的保护,更是对自身良好形象的维护。
网售食品除了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更要做好自我监督。如实表明食品的生产厂家、地址、电话、商品保质期等,保证食品安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