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转发自汇智崂山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崂山区各项工作全面起势的“突破提升年”。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2月24日,崂山区召开人才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汇智崂山”系列人才政策相关实施细则。本次发布共涉及20多条实施细则,为方便各企业、人才读懂、用好政策,特开设“政策直通车”栏目,每周定时推送一期新出台的实施细则简介。
今天,为大家带来第一期“汇智崂山”系列人才政策实施细则——《崂山区支持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下面,我们直奔主题~
一
享受主体
经认定的顶尖人才、聘任制院士、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齐鲁系列人才工程人选以及入选市政府津贴和市政府特聘专家奖励的优秀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
二
引育方式
新培育:由崂山区推荐入选相关人才工程且经上级部门认定。
新全职引进、柔性引进:从崂山区行政辖区外引进。
三
资格条件
人才依托单位须在崂山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在崂山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顶尖人才依托单位须拥有市级以上创新平台。
(一)顶尖人才
1►
全职引进(创新类):
一般年龄不超过70周岁,须从青岛市行政辖区外引进,与人才依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聘用)合同,原则上在崂山区缴纳社会保险,人才依托单位每年实际给付个人薪酬不低于100万元。
2►
全职引进(创业类):
在崂山区注册成立企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已产生成果转化收益并在崂山区纳税100万元以上,为企业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0%以上(不含间接持股、代持股份)。
3►
柔性引进:
须与人才依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合作协议,人才依托单位每年实际给付个人薪酬总额不低于20万元。每年在崂山区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
(二)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
1►
全职引进(创新类):
须与人才依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聘用)合同,原则上在崂山区缴纳社会保险,且全职在崂山区工作。
2►
全职引进(创业类):
须为企业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0%以上。
3►
柔性引进:
须与人才依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合作协议, 通过项目合作、技术指导、培训咨询等方式,每年为人才依托单位工作不少于3个月,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并实际领取。
(三)聘任制院士
须院士本人与聘任单位签订聘任协议书,院士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80周岁以下,年度协议期内累计在崂山区工作时间2个月以上,并如期完成协议任务。
四
待遇支持
(一)顶尖人才
①对新培育的顶尖人才,经认定,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的生活补贴。给予用人单位500万元专项资助,按照40%、30%、30%的比例在三年内逐年拨付。
②对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经认定,给予500万元生活补贴,按照20%、30%、50%的比例在三年内逐年拨付。
③对柔性引进的顶尖人才,经认定后,连续三年每年按照其上年度人才依托单位实际给付个人劳动报酬的30%予以补贴,单人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
①对新培育的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经认定,分别给予400万元、150万元的生活补贴。对用人单位,每新培育1人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②对新全职引进的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经认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生活补贴。按照30%、30%、40%的比例分批拨付。
③对柔性引进的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经认定,连续三年每年按照其上年度人才依托单位实际给付个人劳动报酬的30%予以补贴,单人累计金额分别不超过100万元和50万元。
(三)聘任制院士
经认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
(四)齐鲁系列人才工程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
对新培育的人选,经认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五)市政府津贴和市政府特聘专家奖励的优秀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
经认定,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奖励。
五
办理流程
(一)符合“免申即享”程序
对新培育的顶尖人才、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新认定的聘任制院士以及获得市政府津贴和市政府特聘专家奖励的优秀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实行奖补资金“免申即享”。
(二)不符合免申即享程序
①由区人社局发布申报通知,组织人才依托单位进行申报。
②各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③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形成拟认定名单。
④区人社局将汇总的扶持建议提报至区委人才办,按程序提交区相关会议研究,下达奖励资金兑现计划并拨付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