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和城投公司违规举债将面临终身追责。
2025年9月12日,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国新办举行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保持“零容忍”高压监管态势,严格落实举债终身问责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这一表态的背后,是财政部自2017年底至2025年8月近8年时间内先后陆续披露的9个批次、共计57起地方违规举债形成政府隐债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相较实际违规情况可谓“九牛一毛”,但却释放出强烈的监管信号。
01 地域差异:违规举债区域分布现端倪
从区域分布来看,57起案例主要分布在西南、华东、华中地区,其中西南最多,为13起,且主要集中在云南(5起)和四川(4起)两省。
此外,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均有违规举债的典型案例。前者因为经济底盘大、发展速度快从而需要投入更多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于城市发展;后者建设资金的短缺导致对增量资金有着本能冲动。国智咨询认为,前者违规融资形成的隐债风险更大,很有可能其中存在一定比例为了带动GDP而超前投资的基础设施,一旦经济下行问题就会暴露。
02 披露频率:疫情三年未披露,2025年已批两批
从披露频率来看,除2019-2021三年疫情期间未披露地方违规举债案例外,其余各年每年均有1-2个批次披露。
其中2023年、2024年各披露了1次,而2025年披露了2次(分别为上半年的4月份和下半年的8月份)。随着地方隐债管控趋严,预计未来年份财政部将至少保持每年披露1次违规举债案例,更可能的是每年披露2次,每次披露6-8个典型案例。从目前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处罚力度来看,如不涉及个人贪污或受贿问题,还未上升到“刑罚”层级,但未来不好说,毕竟基建领域涉及的资金都不是小数目。
03 秋后算账:追溯期延长至十年以上
从违规举债事件事发到处罚的间隔周期看,2019年之前以1-2年为主,最长不超过4年;但在2022年以后,追溯时间有明显延长的趋势。最长的甚至追溯倒查长达10年以上的违规举债行为,体现了国家对地方违规举债违法必究、秋后算账、追查到底的决心。因此地方绝对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违了法就等于埋了雷,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甚至终生,都有可能爆。
追溯倒查时间最长(11年和9年)的两起案例,虽然涉及金额不大,但那为何如此多年后还拿出来处理?一句话:太典型了,以儆效尤!
案例一: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违规举债案例
2014年3月,富民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由县属国有企业原富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资金建设黎阳大厦。项目建成后,富民县30家行政事业单位入驻办公。黎阳大厦总投资1.89亿元,截至2022年底,富民县政府支付0.2亿元,企业垫付1.69亿元,形成上述新增隐性债务。
此案例中,踩中了两条“红线”:一是地方政府采取BT模式通过国企违规举债形成隐债;二是建设楼堂馆所用于政府办公,铺张浪费。
2016年,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以财政资金偿还多个项目贷款。2021年上半年,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该公司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偿还项目贷款,并作为化债处理,导致2.11亿元隐性债务化解不实。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该公司将通过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隐性债务,同样作为化债处理,造成0.74亿元化债不实。
此案例中,踩中了两条“红线”:一是化债不实造成了新的隐债;二是“伪政府购买服务”,实际是分期付款购买工程,实质上是BT模式,明显违规,未纳入预算的政府支出责任就是隐债。
04 违规形式:前三类问题占比近60%
对所有57个违规举债典型案例进行了归类统计,发现违规举债问题较为集中,排名前三的问题涉及的案例占比近60%。
问题主要集中在:城投为政府垫资建设(13起)、政府向城投借款(10起)、政府承诺以财政资金作为城投融资还款来源(10起)。且近两年来,违规举债呈现出了一些“新时代新特征”、手法更隐蔽,如:近年来在地方债务化解压降成为各地对政府领导班子考核背景下,存在不实化债形成新隐债的问题(5起),这在早期比较少见。而早期通过签署BT协议、政府直接为城投融资出具担保函、安慰函的情况,在多年市场教育下,近年来发生的概率已较低。
05 终身问责:政策核心与影响对象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强调的终身问责制,核心在于“终身”二字。这意味着对于违规举债、滥用债务资金的决策者,无论其后续是升迁、退休还是调离原岗位,都将被追溯责任。这彻底打破了“新官不理旧账”或“一走了之”的旧有思维,将决策与责任永久绑定。倒查机制则是一种回溯性审查,不仅仅是看未来的新债务,更要回过头去清理、审查历史上已经形成的隐性债务。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在当前这个时间点“再出手”?
首先,地方债务风险已成为头号金融风险之一。近年来,部分地方政府债务高企,尤其是隐性债务规模大、不透明、利息负担重,严重拖累了地方财政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中国经济的“灰犀牛”。
其次,化解风险进入攻坚期。中央已经明确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要化解风险,首先要彻底摸清底数、厘清责任。仅仅控制新增债务是不够的,必须对存量债务中违规的部分进行清理和问责,才能正本清源。
第三,为新一轮政策刺激“扫雷”和“立规”。在当前经济面临下行压力时,政府可能需要通过加大投资来刺激经济,但过去“一放就乱”的教训深刻。
此时强调终身问责和零容忍,就是在提前划出清晰的“红线”,警告地方官员即使要稳增长,也绝不能通过违规举债、盲目铺摊子的方式来实现。
第二个问题:对谁影响最大?
一是地方政府决策者(尤其是主要领导)。市县长、书记等“一把手”将成为首要问责对象。他们的决策不能再短视化,必须考虑长期的财政可持续性和债务风险。
二是地方财政系统官员。作为具体执行和操作部门,财政局局长等如果未能履行监管职责,甚至配合违规操作,同样会被严厉问责。
三是城投公司等地方融资平台负责人。他们是过去地方政府隐性举债的主要载体,其负责人如果存在违规融资、利益输送等行为,也将被倒查并承担责任。
四是金融机构。部分银行、信托等机构过去曾为地方违规举债提供“弹药”,新政下,向他们提供融资也可能面临被倒查和问责的风险,这会极大约束其向地方政府违规融资的意愿。
06 最新案例:2025年披露的隐债问责
2025年,财政部通报了六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涉及辽宁、福建、山东、湖北、重庆、四川六个省市,违规形式包括通过国企举债融资、国企垫资、向国企借款等,涉及新增隐性债务超1400亿元,多位相关负责人被问责。
辽宁省案例:2023年3月,沈阳近海高标准农田建设有限公司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沈阳市辽中区支行获取5.2亿元贷款,用于沈阳市辽中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沈阳市辽中区政府承诺以该项目粮食产能指标交易资金偿还贷款,由此产生5.2亿元新增隐性债务。
福建省案例:自2020年7月起,依照厦门市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垫资开展7个城市更新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截至2023年6月底,垫资金额达578.97亿元,形成相应新增隐性债务。
山东省案例:2023年6月,德州市陵城区政府批复同意德州旺农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融资代建”模式,开展应由财政资金保障的11.4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6月,该公司使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德州市陵城区支行贷款支付项目工程款1.45亿元,形成新增隐性债务。
湖北省案例:2020年5月起,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理委员会相关专题会议要求,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国有企业垫资建设16个政府应承担的项目。截至2023年6月底,企业垫付资金83.21亿元,形成同等数额新增隐性债务。
重庆市案例:2022年12月,原武隆区仙女山(白马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向重庆市白马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调拨白马山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1.6亿元。同时,武隆仙管委会向重庆武隆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6亿元,形成新增隐性债务。
四川省案例:2020年6月以来,成都华天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31家国有企业,为成都市本级及下属13个区(市、县)垫资支付城市有机更新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费用,截至2023年6月底共计垫资371.64亿元,形成对应新增隐性债务。
这些案例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纪律观念不严。财政部表示,将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健全跨部门联合惩戒,对新增隐性债务和化债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结语
终身问责制已经不再是遥远的口号,而是正在执行的利剑。2025年披露的案例显示,追溯期已延长至十年以上,即使相关责任人已经升迁、调离或退休,仍将被追责。随着2027年6月底前完成地方融资平台退出的时间表逼近,各地正在加快隐债化解和产业平台转型步伐。截至2025年8月11日,全国已有4589家企业完成退平台工作,融资平台出清已取得阶段性进展。近期共有17省明确提出“平台退出”计划,多地表示力争今年实现融资平台全部退出。对于地方政府官员、城投公司负责人和金融机构从业者来说,唯有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彻底摒弃违规举债的旧模式,才能在这场隐债化解风暴中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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