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8月31日在交通运输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交通运输部将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处罚、检查和涉企收费,坚决治理和杜绝交通运输领域乱罚款、滥收费、任性检查问题,坚决斩断“向企业乱伸的手”。
重点清理:
◆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设定、实施处罚、检查;
◆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无法定授权、委托或超越处罚权限、检查范围实施处罚、检查;
◆不按照法定种类和幅度实施罚款;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行政处罚权委托给其他组织行使;
◆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
◆不严格执行罚款收缴分离规定;
◆罚款、没收财物不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罚款收据;
◆将罚款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
◆违反规定,随意拦截行驶中的车辆或截停在航船舶登临检查;
◆检查与监管活动无关的场所和物品;没有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的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收费;
◆没有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定价权限的收费;
◆所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收费;
◆行业协会商会利用主管单位影响强制入会,利用行业影响以评比表彰、评审达标等方式违规收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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