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 上半年新能源汽车及电池行业国家政策一览
1、《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
四部委发布《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规定2016年新能源汽车各车型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并确定2017年至2020年的补贴退坡幅度为每两年下降20%。
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
为全面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深入落实《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57号),推动锂离子电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3、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1月8日,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规范行业和市场秩序,促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高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水平,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建言献策。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6年1月21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4、《住建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通知》
通知指出,当前我国电动汽车已经进入快速推广应用时期,到2020年,全国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超过500万辆,充电设施严重不足与电动汽车快速增长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加快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已成为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5、《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2016年1月19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2016-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奖补,并制定了奖励标准。
6、《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1批)
1月14日,工信部发布了2016年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目录》,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车型,自2016年1月1日起废止。此次《目录》共计247款车型,其中纯电动轿车32款,乘用车4款,客车132款;混合动力轿车12款,乘用车5款,客车62款。
7、《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2批)
2月29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2批),共有466款车型,进入此次目录。在纯电动轿车\乘用车方面,比亚迪、东风、风神、启辰、莲花、迈迪、之诺、中华、吉利、知豆、康迪、腾势、众泰、江南、力帆、长安、奇瑞、凯翼、开瑞、江铃、海马、野马、宝马21个品牌的车入选。
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乘用车方面,比亚迪、野马、荣威三个品牌的车型入选。另外,传祺GAC7100SHEVD5增程式混合动力轿车、比亚迪BYD7150WTHEV3和沃尔沃VCC7204C13PHEV混合动力轿车入选。
纯电动客车方面,海格、东风、青年、福田、海格、黄海、金杯、申沃、畅达、亚星、安凯、宇通、比亚迪、野马、金龙、金旅、中通、申龙、大马、开沃、山西、黑龙江、象牌、常隆、陆地方舟、星凯龙、舒驰、江西、飞燕、扬子江、南车时代、广通、蜀都、万达等品牌的车型入选。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方面,亚星、安凯、晶马、中通等品牌的车型入选。
混合动力客车方面,宇通、万达、南车时代、中通、金旅、金龙、海格、比亚迪、福田等品牌的车型入选。
值得注意的是,纯电动专用车都未进入第一批和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
8、《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3批)
4月1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3批),共有309款新能源车型入选。纯电动轿车/乘用车方面,首望、东南、领志、海马、红星五款车型入选。另外,传祺的增程式混合动力轿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入选本次目录。
本次目录入选的纯电动客车诸多,一汽、东风、福田、长安、黄海、申沃、亚星、安凯、宇通、楚风、桂林、野马、海格、金龙、金旅、中通、少林、恒通客车、申龙、大马、开沃、春洲、卡威、金马、山西、常隆、陆地方舟、友谊、钻石、长江、星凯龙、黄河、飞燕、扬子江、南车时代、白云、广通、蜀都、万达等车型入选。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方面,安凯、楚风、中通、恒通客车、飞驰等车型入选。值得注意的是,福田燃料电池城市客车入选。
另外,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82批)的第五部分公布了“撤销企业及产品”的信息,南京铭汇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烟台汽车制造厂;嘉陵工业有限公司;山鹰集团乌江机械厂这四家企业的生产资质被撤销。
9、《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二批)
1月20日,工信部发布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二批)公告,7家企业入选。进入第二批目录的企业分别为:万向A一二三系统有限公司、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多氟多(焦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环宇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至此,工信部公布的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增至17家。
10、《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三批)
按照《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根据企业自愿申报,经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专家技术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工信部公布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三批)。八家企业入选,分别是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山西皇城相府中道能源有限公司、河南新太行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为规范企业申报流程和要求,贯彻实施动力蓄电池相关标准,严格进行审查和把关,进一步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工信部发布关于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已列入公告的单体企业,应按照GB/T31484-2015、GB/T31485-2015和GB/T31486-2015三项标准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重新检测,并于2016年6月底前提交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逾期未提交的撤销公告资格。
12、《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四批)(公示)
6月20日,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四批)公示。至此,据电车汇统计,符合该条件并进入目录的动力蓄电池及电池系统企业已达57家。其中,动力蓄电池企业56家,电池系统企业1家。
13、《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的有关精神,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环境,四部委将于近期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情况及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自查时间,即日起至2月5日;现场督查时间,待定。对2013、2014年度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以及申请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有关情况开展核查,核查范围将覆盖全部车辆生产企业以及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含公交、客运、专用车等)、租赁企业、企事业单位等新能源汽车用户。
14、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于2015年10月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根据各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对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要求,经分类测算,2015 年到 2020 年需要新建公交车充换电站 3848 座,出租车充换电站 2462 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 2438 座,公务车与私家车用户专用充电桩430 万个,城市公共充电站 2397 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 50 万个,城际快充站 842 座。
15、《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维护运营市场秩序,促进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乘客、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起草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日。
16、低速电动车国家标准立项公开征求意见
2016年4月14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其网站上对2016年第一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在相关的征求意见内容中,其中2016年第一批拟立项标准,《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在其列,这预示着低速电动汽车将迎来国家的规范化政策,从此拥有合法化的身份。
虽然本标准规范了低速电动车的产品定义,综合性能指标等要素。但这并不等于低速电动车企业将陆续获得生产资质,其相关产品目前也尚无法纳入工信部汽车目录管理体系。要想获得生产资质,未来还需按照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的相关规定,向国家发改委提交申报材料并等待批复。
17、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发布,新能源汽车除应当符合有关常规汽车产品的检验标准外,还应当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的专项检验标准要求。
18、《关于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的通知》
5月13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发改产业〔2016〕1055号),旨在做好制造业稳预期、稳信心、稳投资、稳增长工作,促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聚焦10大重点工程,包括智能化改造工程、基础能力提升工程、绿色制造推广工程、高端装备发展工程等,其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工程隶属于高端装备发展工程。关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工程,上述通知中指出,重点开发节能环保发动机、高效动力传动系统、电子控制系统及关键零部件,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控制系统、插电式深度混合动力。
19、《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战略方向规划目标》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在系统内部印发《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并同时发布了《能源技术革命重点创新行动路线图》,提出了15项重点创新任务,包括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创新、先进核能技术创新、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创新、先进储能技术创新、能源互联网技术创新等。
20、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与安全监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新能源汽车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工信部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研究制定了《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的总体结构和功能,对公共平台、企业平台和车载终端的关系进行了定义。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适用车型包括乘用车和商用车。
21、《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电动客车行业管理,提高产品安全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装备工业司组织行业机构、重点企业等单位研究编制了《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各方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18日。来源:电车汇
国内 | 各省市电动物流车相关鼓励政策一览
北京:纯电动专用车和享受和中央比例1:1的补助。
上海: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专用车、货车的补贴标准: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不超过1500元,同一企业专用车推广量小于3000辆时,按照正常标准补贴,推广量在3000-5000之间时,补贴标准为0.5倍;大于5000辆则不给予补贴。
深圳:车身长度不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允许在限制普通大型货车通行的路段和时间通行。
天津:除公交以外其他领域购置新能源汽车由市和相关区县财政按照与中央财政补贴1∶1的比例给予补贴。
沈阳:纯电动专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原则上按照中央与地方1:0.9的比例进行补助。
哈尔滨:对纯电动汽车按1:1、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按1:0.8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财政补贴。2017至2018年,补贴标准以2016年为基数不退坡。国家和地方配套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对纯电动物流配送、邮政快递和环卫等车辆,允许其全天候、全路段通行。
海口: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本地消费者,按新能源汽车获得中央补贴资金的6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各补贴30%。
石家庄: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0.5的比例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购车价款的80%。纯电动蓝牌载货汽车,需遵守日常限行时间、限行路段有关规定,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期间,纯电动载客汽车及载货汽车,在严格遵守日常限行时间、限行路段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不受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采取的尾号限行或区域限行的限制。
长春:根据相关规定,依照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标准1:1给予地方财政补贴资金,地方财政补贴资金中省、市财政部门各承担50%。物流领域包括城市物流配送和邮政用车,计划推广200辆新能源汽车。
武汉:根据相关规定,依照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标准1:1给予地方财政补贴资金,地方财政补贴资金中省、市财政部门各承担50%。
贵阳:补助标准按照贵州省补助标准的100%进行跟进补助,国家、省、市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贵阳市补助资金按属地原则(车辆注册地)由市和所在区(市、县)财政按各50%的比例承担。
无锡: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60%。地方财政补贴标准与省级补贴标准按1:1的比例进行配套,补贴总额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30%,市级与各地区按照第二条予以分担。
杭州: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专用车和货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900元,每辆车补助最高2万元。
江苏: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60%,其中省级财政补贴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30%。市级补贴标准不得低于省级补贴标准。
海南:环卫车、邮政车、城市物流车、机场用车、景区旅游用车每年新增和更换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应不低于50%。环卫车、邮政车、城市物流车、机场用车、景区旅游用车每年新增和更换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应不低于50%。
贵州: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50%给予跟进补助,中央财政和本省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本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所需补助资金按属地原则由省和所在市财政按各50%的比例承担。
西安:对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对新能源汽车免收125元/辆的牌照费。
青海:2016年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专用车、货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900元。
南通:省、市两级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60%,其中市级财政补贴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30%。
山西:补贴标准按照同期国家补贴资金1:1配套省级补贴,国家、省和省以下各级补贴资金累计总额不得超过电动汽车销售价格的90%。
贵阳:在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免摇号政策,直接核发专段号牌,尾号不限行,优先办理牌照等业务,新能源汽车上牌时直接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
湖州:全市推广300辆新能源物流车。来源:第一电动网
国内 | 河南要求5年内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80%
河南省要求,公共机构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要逐年提高。2020年以前,全省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80%,4A级以上景区普及使用新能源汽车。在此基础之上,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按相关规定给予补贴,并通过不限购、不限行、降低使用环节成本等政策引导消费。来源:新华网
国内 | 世界首款石墨烯电池产品在京发布
东旭光电今日在京发布了全球首款石墨烯电池产品,东旭光电董事长李兆廷介绍,该款产品是一款移动充电设备,在10C条件下,可实现6分钟快速充放电,循环使用寿命超过2500次。 据介绍,石墨烯被誉为新材料之王,具有高导电性、高韧度等特点,可在储能、传感、电子信息等领域广泛应用。来源:中国点电池网
技术 | 我国石墨锂离子电池制备技术取得新突破
从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获悉,天津大学、哈尔滨远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和黑龙江远方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完成的“方形软包装5 Ah磷酸钒锂/石墨锂离子电池的制备”项目的技术已通过了中试,预计今年年底前正式投产。
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和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组成的技术鉴定专家委员会认为:该成果采用了热稳定性良好的磷酸钒锂为正极材料的方形软包装5Ah磷酸钒锂/石墨锂离子电池,显著提高了电池的热稳定性、安全性和循环寿命,特别是在改善电池的低温放电性能上取得了突出进展。来源:中国电池网
技术 | 哈大教师成功设计混合储能材料有利于动力电池快速充电
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学校科研创新基金的支持下,化工与化学学院青年教师王博博士在电化学混合储能领域的研究取得新进展,提出了一种构建多级结构“双连续活性通道”(离子与电子)混合储能材料的策略,研究成果发表于能源与材料领域著名期刊《先进能源材料》(影响因子15.23)和《能源与环境科学》(影响因子25.43)。来源:中国电力电子产业网
技术 | 日本新技术可让锂电池充电速度提升3倍
东京大学工学院与日本国家材料科学研究院的联合最新成果显示,他们发现了一种全新的电解液可以让锂电池拥有超高的反应性和抗降解性能,而经过进一步发展之后,这种新技术可能会将当前锂电池的整体性能大幅提升。来源:电缆网
技术 | 新技术让电动巴士10分钟充满电 比特斯拉快四倍
Proterra的高压空中充电系统采用了机器控制技术,巴士安装了自动驾驶软件,最少只需要10分钟就可以充满电。来源:凤凰科技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