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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版:强调了精准及时、科学有序、风险防控的原则,旨在解决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社会反映集中的煤焦油、农药废盐、有色冶炼废物等。此外,2025年版还特别注重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中鉴别程序的衔接,明确了《名录》所列物质均应首先属于固体废物。 -
2021年版:虽然同样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但2021年版更多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其修订重点在于优化和完善原有的名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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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版:显著增加了豁免类目的数量,大约是一倍左右。这意味着更多的特定条件下产生的危险废物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实行豁免管理,从而简化了一些危险废物的管理流程,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
2021年版:也包含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但对于某些类型的废物,其豁免条件和范围相对有限,未能充分考虑到实际操作中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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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技术支持单位,在构建和维护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体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为《名录》的动态修订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提供了更好的技术支持。新版《名录》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保能够及时响应新的科学研究成果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
2021年版:虽然也提到了动态调整的可能性,但在具体实施上可能不如2025年版那样明确和技术支持力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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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版:由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五部门联合发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取代了2021年版。这一举措体现了多部门协作的重要性,有助于形成更为统一和协调的危险废物管理体系。 -
2021年版:由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五部门共同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取代了之前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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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版:对具体的危险废物条目进行了详细的修订,包括但不限于废物类别、行业来源、废物代码以及危险特性等方面。例如,新增了“本附表‘危险废物’列中表述的‘废XX’或者‘废弃的XX’,其中‘XX’是指依据我国固体废物鉴别相关标准确定的固体废物”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名录》与鉴别标准的衔接关系。 -
2021年版:虽然也包含了大量的危险废物条目,但在一些细节上的描述可能不够精确或全面,无法完全覆盖所有类型的危险废物及其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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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版:是完善我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体系,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相关要求。新版《名录》更加注重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管理,提高了对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要求。 -
2021年版:同样强调了危险废物的管理和防治,但在某些方面可能缺乏足够的政策导向和支持措施,导致执行效果不如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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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版: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增强了公众参与的程度,提高了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科学性。例如,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名录》修订回答了记者提问,解释了修订的目的和主要内容。 -
2021年版:虽然也有一定的公众参与机制,但在广度和深度上不及2025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