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提出以“整、建、促”为工作主线,聚焦重点、多措并举,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着力解决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其中在“整”这一环节,官方明确整顿政府采购领域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并实施多项重磅整治行动:
(一)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由财政部牵头组织,探索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二)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
进一步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公开受理投诉的电话、地址及投诉书范本,做到“有诉必应”。对投诉中涉及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违法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
(三)创新监管手段,提升工作效能
1、升级改造中央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完善信息发布和查询功能,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完整性、准确性,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逐步实现全国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一地注册、全国通用”,破除地方保护和隐性壁垒。运用大数据分析、行为预警等手段,动态监控供应商投标、项目评审等政府采购关键环节,推进智慧监管,提升监管实效。
2、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健全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归集和发布机制。
3、加强政府采购协同监管。财政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供应商提供虚假认证证书、检测报告开展核查,会同公安部门严查政府采购招标中发现的串通投标行为,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就问题线索移送、案件查处等进行协作配合,严肃查处政府采购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