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月22日,河南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拟命名第四批省中试基地名单的公示”,根据《河南省中试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豫科创〔2021〕4号)规定,经单位申报、专家论证、厅长办公会审定等程序,拟命名第四批14家省中试基地。
现将“河南省中试基地认定”的申报条件梳理如下:
一、 符合我省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产业和重点产业集群,能形成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和技术优势。
二、中试基地依托单位必须是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以及各类开发区建设的具有中试能力的单位。
三、拥有核心服务能力。具备独立的场地,中试场地及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拥有承担中试任务必需的专用设备、检验检测设备,设备原值在5000万元以上; 至少拥有5条以上能够提供数据模拟、应用场景、工艺改进、样品试制、临床应用、产品示范等的中试线,或至少已开展中试项目20项,其中至少成功实现15项成果的样品化、产品化。
四、拥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试基地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合理,能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试熟化方案和规程。至少拥有30名以上从事技术、管理和一线中试熟化的专业化人才队伍,能够完成中试验证的总体方案设计、工艺设计、中试熟化等工作。
五、具有对外服务意愿。具有自主中试熟化能力并愿意发挥中试基地的作用,能为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内企业等提供开放共享中试服务,对外发布中试服务清单。衍生孵化、中试服务成效显著。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创办或孵化2家以上企业,企业累计估值达5000万元以上,或累计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
2.技术成果转化合同额在2000万元以上或收入到账额在1000万元以上。
六、具有健全、高效的管理和运营体系。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必需的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及制度条件。有合理的场地、设备等租赁收费标准、明晰的对外服务程序、完善的收益分配制度等。
七、有清晰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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