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膏(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
注:本示例格式和内容仅供参考
题 目:xxxx儿童牙膏(安全评估报告)
注册人/备案人名称: xxxxxxxx
注册人/备案人地址: xxxxxxxx
评估单位: xxxxxxxx
评 估 人: xxxx
评估日期: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目 录
一、摘要 X
二、产品简介 X
三、产品配方 X
四、配方设计原则 X
五、配方中各成分的安全评估 X
六、可能存在的风险物质的安全评估 X
七、风险控制措施或建议 X
八、安全评估结论 X
九、安全评估人员的签名 X
十、安全评估人员简历 X
十一、参考文献 X
十二、附录 X
一、摘要
xxxx儿童牙膏为口腔清洁用品(牙膏),用于儿童的口腔和牙齿清洁,用量约为豌豆大小,刷牙后吐出,用后漱口,每日刷牙两次。依据《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有关规定,对产品的微生物、有害物质和稳定性等进行了检测,并对配方所用山梨(糖)醇、水、水合硅石、甘油、聚乙二醇-8、月桂醇硫酸酯钠、纤维素胶、香精、木糖醇、焦磷酸四钠、苯甲酸钠、氟化钠、三氯半乳糖、薄荷醇等xxx种成分,可能存在的二甘醇、乙二醇、二噁烷等xxx种风险物质开展了安全评估。结果显示,该产品在正常、合理及可预见的使用情况下,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二、产品简介
1、产品名称:xxxx儿童牙膏
2、产品使用方法:挤豌豆大小牙膏于牙刷上刷牙,刷完用清水漱口吐净;建议每天至少刷牙两次。
3、产品的目标人群:12岁以下儿童
4、日均使用量(g/day):1.72(其中1.06g经口摄入)*
5、产品驻留因子:1.0(经口摄入的1.06g)
6、暴露剂量(SED)=日均使用量×驻留因子×成分在配方中百分比×经皮吸收率÷体重#
注:*日均使用量参考2.5岁儿童的牙膏用量,数据来源为荷兰国立公共卫生暨环境研究所(RIVM)发布的化妆品相关报告Cosmetics Fact Sheet (RIVM report 320104001/2006)。
# 体重参考2.5岁儿童的体重(12.5 kg),数据来源为RIVM发布的化妆品相关报告Cosmetics Fact Sheet (RIVM report 320104001/2006);经皮吸收率以100%计。
三、产品配方
本配方中所使用的原料均已列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或《GB 22115-2008 牙膏用原料规范》。产品配方表见表1,产品实际成分含量表见表2。
表1 产品配方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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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
INCI名称/英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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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目的
|
在《已使用原料目录》中的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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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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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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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梨(糖)醇
|
SORBITOL
|
保湿剂
|
05895
|
|
水
|
WATER
|
06260
|
|||
2
|
水合硅石
|
HYDRATED SILICA
|
摩擦剂
|
06271
|
|
3
|
水
|
WATER
|
溶剂
|
06260
|
|
4
|
甘油
|
GLYCERIN
|
保湿剂
|
02421
|
|
5
|
聚乙二醇-8
|
PEG-8
|
保湿剂
|
04033
|
|
6
|
月桂醇硫酸酯钠
|
SODIUM LAURYL SULFATE
|
起泡剂
|
08346
|
|
7
|
纤维素胶
|
CELLULOSE GUM
|
增稠剂
|
06965
|
|
8
|
香精
|
FLAVOR
|
芳香剂
|
06156
|
|
9
|
木糖醇
|
XYLITOL
|
口腔护理剂
|
04784
|
|
10
|
焦磷酸四钠
|
TETRASODIUM PYROPHOSPHATE
|
pH调节剂
|
03423
|
|
11
|
苯甲酸钠
|
SODIUM BENZOATE
|
防腐剂
|
01289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准用防腐剂(表4)序号7
|
12
|
氟化钠
|
SODIUM FLUORIDE
|
功效成分-防龋
|
----
|
《GB 22115- 2008 牙膏用原料规范》牙膏组分中限用组分(表4)序号31,可在牙膏中添加
|
13
|
三氯半乳糖
|
SUCRALOSE
|
味觉改良剂
|
05779
|
|
14
|
薄荷醇
|
MENTHOL
|
味觉改良剂
|
01225
|
表2 产品实际成分含量表
标准中文名称
|
INCI名
|
实际成分含量(%)
|
山梨(糖)醇
|
SORBITOL
|
xxx
|
水
|
WATER
|
xxx
|
水合硅石
|
HYDRATED SILICA
|
xxx
|
甘油
|
GLYCERIN
|
xxx
|
聚乙二醇-8
|
PEG-8
|
xxx
|
月桂醇硫酸酯钠
|
SODIUM LAURYL SULFATE
|
xxx
|
纤维素胶
|
CELLULOSE GUM
|
xxx
|
香精
|
FLAVOR
|
xxx
|
木糖醇
|
XYLITOL
|
xxx
|
焦磷酸四钠
|
TETRASODIUM PYROPHOSPHATE
|
xxx
|
苯甲酸钠
|
SODIUM BENZOATE
|
xxx
|
氟化钠
|
SODIUM FLUORIDE
|
xxx
|
三氯半乳糖
|
SUCRALOSE
|
xxx
|
薄荷醇
|
MENTHOL
|
xxx
|
四、配方设计原则
本配方为儿童使用的口腔清洁护理产品,功效为防蛀和净齿。本配方的设计符合《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原则。
本配方精选用有长期安全、合规且使用历史长的牙膏常用原料,未选用超出基本功能以及防龋功效的其他功效成分。添加其他成分的目的是为了维持产品配方的稳定性和完整性。所选用的原料均经过严格检验,并确保检验结果符合相关质量规格的指标要求。
本产品的功能为防蛀、净齿,配方不使用超出这两种功能之外的其他功效添加成分(必要的乳化剂、稳定剂除外)。
本产品采用氟化钠、木糖醇、焦磷酸四钠等成分,可有效预防蛀牙、洁净牙齿,呵护儿童口腔健康。本产品添加的草莓香精、月桂醇硫酸酯钠等成分可在泡沫与香型上赋予产品良好的口感,有利于培养和引导儿童良好刷牙习惯的养成。
本配方未添加糖精钠、尼泊金酯类等可能引发不良反应的原料。
本产品适用于泵式包材,通过配方骨架专属设计实现膏体独特的流变性。
五、配方中各成分的安全评估
1号原料:山梨(糖)醇和水的混合物。
山梨(糖)醇,美国化妆品原料评价委员会(CIR)评估结果显示,浓度不高于70%时,该原料在有吞咽可能(Incidental Ingestion)的化妆品中的使用是安全的[4]。该成分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水,本产品使用的水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无安全风险。
2号原料:水合硅石,CIR评估结果显示,配方无刺激性,且浓度不高于33.8%时,该原料在有吞咽可能的化妆品中的使用是安全的[5]。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且本产品在口腔黏膜刺激试验中反应程度为无刺激。该原料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3号原料:水,本产品使用的水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无安全风险。
4号原料:甘油,CIR评估结果显示,浓度不高于68.6%时,该原料在有吞咽可能的化妆品中的使用是安全的[6]。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5号原料:聚乙二醇-8,CIR评估结果显示,浓度不高于3%时,该原料在牙膏中的使用是安全的[7]。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6号原料:月桂醇硫酸酯钠,CIR评估结果显示,浓度不高于8%时,该原料在牙膏中的使用是安全的[8]。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7号原料:纤维素胶,CIR评估结果显示,浓度不高于3%时,该原料在牙膏中的使用是安全的[9]。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8号原料:香精,产品中所使用的香精符合IFRA证书要求。
9号原料:木糖醇,CIR评估结果显示,浓度不高于14%时,该原料在有吞咽可能的化妆品中的使用是安全的[4]。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10号原料:焦磷酸四钠,CIR评估结果显示,配方无刺激性,且浓度不高于2%时,该原料在有吞咽可能的化妆品中的使用是安全的[10]。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且本产品在口腔黏膜刺激试验中反应程度为无刺激。该原料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11号原料:苯甲酸钠,《GB 22115-2008 牙膏用原料规范》表5牙膏中许用防腐剂规定,苯甲酸及其盐类和酯类的限用量为0.5%(以酸计)[3]。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符合要求。该原料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12号原料:氟化钠,《GB 22115-2008 牙膏用原料规范》表4牙膏组分中限用组分规定,氟化钠的限用量为0.15%(以F计),当与允许使用的其他氟化物混合时,总F浓度不应超过0.15%,同时应在标签上标注“含氟化钠”[3]。本配方的添加量为xxx%,氟浓度为xxx%,符合要求。该原料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13号原料:三氯半乳糖,CIR评估结果显示,浓度不高于1.2%时,该原料在有吞咽可能的化妆品中的使用是安全的[11]。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14号原料:薄荷醇(MENTHOL),《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天然薄荷脑(l-Menthol, natural)可作为食品用合成香料[12]。原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显示,该原料可安全食用,见附录1。该原料在有食品生产许可(范围包括天然薄荷脑)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天然薄荷脑》(GB 1886.199-2016)标准要求。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且本产品在口腔黏膜刺激试验中反应程度为无刺激。该原料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六、可能存在的风险物质的安全评估
本产品按照《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的要求,基于当前科学认知水平,对可能由化妆品原料带入、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带入的风险物质进行评估,结果表明:
本产品的生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过程和产品包装材料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产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是技术上无法避免、由原料带入的杂质。残留的微量杂质在正常合理使用条件下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产品安全性风险物质危害识别表见表3。
表3 化妆品中安全性风险物质危害识别表
标准中文名称
|
可能含有的风险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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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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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梨(糖)醇
|
无
|
/
|
水
|
无
|
/
|
水合硅石
|
无
|
/
|
甘油
|
二甘醇和乙二醇
|
二甘醇:牙膏中二甘醇的残留浓度应符合《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附3“牙膏备案微生物和理化检验项目要求”,即二甘醇和乙二醇的和≤0.1%。本产品中二甘醇的含量<0.0020%,二甘醇和乙二醇的和<0.1%,不具有安全性风险,见附录7。
乙二醇:牙膏中乙二醇的残留浓度应符合《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附3“牙膏备案微生物和理化检验项目要求”,即二甘醇和乙二醇的和≤0.1%。本产品中乙二醇的含量为0.011%,二甘醇和乙二醇的和<0.1%,不具有安全性风险,见附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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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二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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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甘醇、乙二醇和二噁烷
|
二甘醇:牙膏中二甘醇的残留浓度应符合《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附3“牙膏备案微生物和理化检验项目要求”,即二甘醇和乙二醇的和≤0.1%。本产品中二甘醇的含量<0.0020%,二甘醇和乙二醇的和<0.1%,不具有安全性风险,见附录7。
乙二醇:牙膏中乙二醇的残留浓度应符合《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附3“牙膏备案微生物和理化检验项目要求”,即二甘醇和乙二醇的和≤0.1%。本产品中乙二醇的含量为0.011%,二甘醇和乙二醇的和<0.1%,不具有安全性风险,见附录9。
二噁烷:化妆品终产品中二噁烷的残留浓度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第一章<概述>中表2“化妆品中有害物质限值”的要求,即二噁烷的残留浓度应小于30mg/kg。本产品中二噁烷的残留浓度符合该要求,见附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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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桂醇硫酸酯钠
|
无
|
/
|
纤维素胶
|
无
|
/
|
香精
|
无
|
/
|
木糖醇
|
无
|
/
|
焦磷酸四钠
|
无
|
/
|
苯甲酸钠
|
无
|
/
|
氟化钠
|
无
|
/
|
三氯半乳糖
|
无
|
/
|
薄荷醇
|
无
|
/
|
此外,该产品的检验报告显示其铅、汞、砷、镉、二噁烷检验结果符合《关于发布实施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的公告》(2023 年第 148 号)附 3《牙膏备案微生物和理化检验项目要求的限值》要求。
七、风险控制措施或建议
本产品为儿童牙膏,用于儿童的口腔和牙齿清洁,用量约为豌豆大小,刷牙后吐出,用后漱口,每日刷牙两次。
本品标注的安全警示语:
注意事项:本品请在成人指导下刷牙,谨防吞咽。本品不可食用。含氟化钠。
八、安全评估结论
本产品为儿童牙膏(口腔护理用品),用于儿童的口腔和牙齿清洁,用量约为豌豆大小,刷牙后吐出,用后漱口,每日刷牙两次。主要暴露方式为经口腔黏膜吸收和吞咽摄入,根据产品的特性,对本产品的暴露评估考虑经黏膜暴露和经口暴露途径。
通过对产品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估:
1、各成分的安全评估结果显示,所有成分在本产品浓度下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2、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检测及评估结果显示,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3、产品防腐效能评估或测试结论:结果符合要求,见附录;
4、微生物检验结果显示该产品微生物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有关要求;
5、有害物质检测结果显示,该产品有害物质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有关要求;
6、产品的稳定性评估或测试结论:结果符合要求,见附录;
7、产品的包装相容性评估或测试结论:结果符合要求,见附录;
8、产品的口腔黏膜刺激性试验结果显示,反应程度为无刺激;
9、配方中各成分之间未预见发生有害的相互作用。
综上,通过对牙膏中各原料和可能存在的风险物质的安全评估,结合牙膏微生物和有害物质的检测结果、稳定性测试评估结果及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建议等,获得明确的产品安全评估结论,确认产品在正常及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本产品安全评估资料是基于当前认知水平,以现有科学数据和相关信息为基础编制而成,牙膏备案人承诺安全评估资料客观、真实、准确,满足科学性、可追溯性要求,对产品的质量安全承担法律责任。当科学技术有新发现,或者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产品的安全性有认识上的改变的,或者有其他证据表明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备案人将采取适当的风险控制措施。
九、安全评估人员的签名
评估人:
日期:
地址:
十、安全评估人员简历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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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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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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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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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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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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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工作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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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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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参考文献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公告,2015年第268号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2021年第6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牙膏用原料规范: GB 22115—2008.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8: 1
4.Safety Assessment of Mannitol, Sorbitol, and Xylitol as Used in Cosmetics. Final Report 12/2019 Available from CIR
5.Amended Safety Assessment of Synthetically- Manufactured Amorphous Silica and Hydrated Silica as Used in Cosmetics. Final Report 09/2019 Available from CIR
6.Safety Assessment of Glycerin as Used in Cosmetic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19, 38(Suppl. 3): 6-22
7.Amended Safety Assessment of Triethylene Glycol and Polyethylene Glycols (PEGs)-4, -6, -7, -8, -9, -10, -12, -14, -16, -18, -20, -32, -33, -40, -45, -55, -60, -75, -80, -90, -100, -135, -150, -180, -200, -220, -240, -350, -400, -450, -500, -800, -2M, -5M, -7M, -9M, -14M, -20M, -23M, -25M, -45M, -65M, -90M, -115M, -160M and -180M and any PEGs ≥ 4 as used in Cosmetics. Final Report 06/2010 Available from CIR
8.Annual Review of Cosmetic Ingredient Safety Assessments - 2002/2003.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05, 24(Suppl. 1): 1-102
9.Amended Safety Assessment of Cellulose and Related Polymers as used in Cosmetics. Final Report 03/2009 Available from CIR
10.Safety Assessment of Phosphoric Acid and Its Salts as Used in Cosmetic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21, 10(Suppl. 1): 34-85
11.Safety Assessment of Monosaccharides, Disaccharides, and Related Ingredients as Used in Cosmetic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19, 38(Suppl. 1): 5-38
12.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3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4年第21号
十二、附录
1、原料供应商提供的xxx安全食用历史证明
2、原料供应商提供的xxxx质量规格证明
3、香精的IFRA证书
4、产品防腐效能评估或测试结论
5、产品的稳定性评估或测试结论
6、产品的包装相容性评估或测试结论
7、产品的微生物、有害物质、二甘醇、乙二醇和二噁烷检验检测报告(HGWT202400xxxx和HGWT20240xxxx)
8、产品的口腔黏膜刺激性的检验检测报告(HGWT2024 0xxxxx)
附录4
牙膏防腐效能测试评估结论
一、产品名称:xxxx儿童牙膏
二、测试评估依据:(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勾选,可多选)
三、测试过程和结果简述:(包含试验起止日期、试验样品、测试菌株、中和剂、试验结果等内容描述)
四、评估结论:
五、承诺
我公司对于本产品防腐有效性的评估过程及评估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牙膏备案人(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附录5
牙膏稳定性测试评估结论
一、产品名称:xxxx儿童牙膏
二、测试评估依据:(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勾选,可多选)
三、测试过程和结果简述:(包含试验起止日期,试验样品、试验方法、试验考察项目、试验结果等内容描述)
四、评估结论:经对化妆品稳定性研究结果进行系统分析,结合产品特性和产品配方等进行综合研判,基于现有的知识水平,在正常可预见的存储条件下,本产品的稳定性可达XX个月。
五、承诺
我公司对于本产品稳定性的评估过程及评估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牙膏备案人(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附录6
牙膏包材相容性测试评估结论
一、产品名称:xxxx儿童牙膏
二、测试评估依据:(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勾选,可多选)
三、测试过程和结果简述:(包含试验起止日期,试验样品、试验方法、试验项目、试验结果等内容描述)
四、评估结论:经对已有产品包材相容性依据资料开展评估,基于现有的知识水平,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产品与其直接接触包材之间相容性风险可控,未预见导致化妆品产生人体健康安全性风险。
五、承诺
我公司对于本声明中的评估过程及评估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牙膏备案人(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来源广东省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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