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指一算,还有不到一周
2020年就要结束了
回望这不平凡的一年
很多人的感觉或许都是↓

难过的事情咱就不提了
今天来聊点开心的!
跟你的钱袋子有关的~

今年的这些补贴你可别错过了
月底,有几个补贴即将截止申请
有些利好政策也即将要到期
还没办理的朋友们抓紧了!

补贴标准:500元/人·月
补贴上限:500万元
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按规定在本市为员工缴交社会保险费;
3.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本市失信企业名单。
申请时间:2020年12月28日前
咨询电话:28903724(政策咨询),88892919(申报系统问题咨询)
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申请条件:
❶ 在深圳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❷ 上年度未裁员或者上年度的裁员率低于政策规定的失业率;
❸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❹ 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
温馨提醒: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不能享受稳岗补贴。
申请时间:暂未申报2020年度稳岗补贴的企业,2020年12月31日前均可申报。
一、 未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的企业
受疫情影响2020年尚未及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的,请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单位网上服务系统-业务申报-疫情专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功能完成补缴申请。
二、已报备延缴的企业
2020年已报备延缴的社保费,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缴纳。
有关单位可自行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单位网上服务系统-业务申报-单位缴费管理-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功能申请扣费,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微信税务局、@深税等渠道的“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费额确认”模块进行确认并缴费。
具体需缴纳的金额可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单位网上服务系统-信息查询-单位信息查询-保险费缴纳查询”功能查询。
三、按月扣款的企业
按月扣款的,请于2020年12月23日前在社保费扣款银行账户存足资金,以备社保部门统一将核定后的全部应缴金额发送税务部门托收。
四、未能按时缴纳的企业
如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缴清,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依法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费用的企业,允许其缓缴,缓缴期限不超过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保人医保待遇正常享受,个人账户资金暂停划入,待足额补缴医保费后再补划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形式参加职工医保的,参照上述办法执行缓缴政策。

补贴标准:一次性发放3000元
补贴对象:
毕业2年内的中国大陆地区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
申请时间: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单位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的3个月内(含第3个月)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疫情防控期间,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办理补贴申请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
2.符合条件且处于政策过渡期的申请人(即毕业证书签发日期为2018年4月15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毕业生),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5号)印发当月(2020年4月)仍在拟申报单位就业的,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出补贴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咨询投诉电话:0755-12345、0755-12333
发放标准:
◆在深圳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深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即990元/月);
◆缴费不满1年的,不超过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即297元/月)。
最长可领6个月,合计最高可领取5940元。
申请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❶ 在深圳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❷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深圳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申请时间:2020年12月31日前
在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租房提取最大可提取额按当月应缴存额的80%计算,2021年1月1日起恢复65%提取额度标准。
申请时间:2020年12月31日前
补贴标准:
(一)在深圳市新购纯电动高级型乘用车或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按照2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综合使用财政补贴。
(二)在深圳市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按照1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综合使用财政补贴。
(三)将原有粤B牌车辆置换更新为在深圳市新购的纯电动高级型乘用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按照2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置换更新财政补贴。
(四)将原有粤B牌车辆置换更新为在深圳市新购的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按照1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置换更新财政补贴。
开票时间和申请期限:
深圳市新购且机动车销售发票开票日期在2020年6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小汽车可以享受财政补贴。
申请人应在购买新能源小汽车后6个月内申报,补贴申请期限至2021年6月30日止。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领本财政补贴资格。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12月31日前纳税人应及时确认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未及时确认的,将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直至确认后重新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上面这些即将到期的补贴和优惠政策
千万不要错过啦!
时间不等人,赶紧去办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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