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工商总局联合海关总署发布了工商企监字[2018]42号文件,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部署和简政放权工作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的交易成本,强化信用监管,自2017年度年报开始,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和有减免税设备企业(以下统称海关管理企业)不再通过海关的电子口岸平台报送海关年报,改为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内容在现有向工商(含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报信息基础上,增加英文名称、英文地址等海关年报事项。
2017年度海关管理企业“多报合一”年报报送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8月31日。截至8月31日仍未报送年报的,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从2018年度开始,年报时间统一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2017年度是海关管理企业通过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的第一年。为做好公示系统调整工作,2018年4月1日至4月30日,海关管理企业暂停通过公示系统年报。2018年4月1日前已经向工商部门报送2017年度年报的海关管理企业,应当在2018年5月1日后通过公示系统补报海关年报事项。
根据近段时间发布的海关总署令第237号相关规定,未按照规定提交企业信用信息年报的,将被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被海关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超过90日(自然日)的,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而且没有发年报还会直接影响正在向上调整信用等级的企业,海关将一概列入异常名录不予上调。
各企业一定要注意各相关时间点和最后截止日期,避免因为内部管控失误引发一系列不良后果。

目前已提出要求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海关年报,但该系统的海关年报申报情况板块还在进一步开发中还未正式上线,但也不会超过4月就会推出,大家应密切关注海关及工商的公告和解读的相关信息,留意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一步的内容板块更新情况。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与企业监管与公示有关的重要内容信息更新,这些更新都与企业自身利益息息相关,关系到企业将来的信用动态与生存发展,维护良好的企业信用关系到企业的业界地位,关系到企业及产品如何更好地走出去与世界接轨,关系到如何跟上国家加大对外开放的节奏与步伐,尤其是AEO互认国家对中国进出口企业提出的应与其本国AEO认证企业相匹配的高规范、高信用与高安全要求,从这点来看,中国的企业想要真正走出去,还需要持续加强对自身信用建设及信用体系的落地执行的力度,很多情况下,不是拿到一纸AEO认证证书就万事大吉了,从海关监管的角度来看,海关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跟踪与监管也是动态进行的,目前国家将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海关管理企业的年报申报进行捆绑从而使政府的信用监管的力量进一步加强,企业应指定专门岗位加强对日常信用信息更新维护并建立内部信用管理机制或协调部门来完成的信用管理工作,否则工作一疏忽就极可能出现信用管理的风险盲区,我们在对AEO认证企业的信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时也重点强调了上述相关工作的重要性。
距2017年度企业年报截止日期(2018年6月30日)仅剩不到3个月时间了。如果企业还不了解如何报送,我们借助上海青浦区市场监督局整理的材料分享一下过去年度报告申报的内容,未来海关年报的内容将作进一步丰富与拓展。
让我们根据以下这份最新版企业信息公示流程图来看看过去年度的企业信息公示内容:



非常明确公示的原则:真实,及时!不能使用大概、可能、好像之类的信息表述,企业应谨慎处理,特别是在正式年报申报前做好内部复核或纠错工作,杜绝提交错误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特别是已获得海关AEO认证的企业,更要珍惜自身的信用等级,最好指定专门岗位加强对日常信用信息更新维护及报送工作,就像当初做AEO认证工作时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及个人身上,做到信用管理工作不留死角。
下面以河南省份的企业为例,分享2017年年度报告公示的流程,2018年的年报流程将与这个接近,估计海关或海关联合工商正式公布海关信用信息年报的办法后将有进一步的明确解释或说明,我们目前可先参考一下案例企业的申报流程,为做好企业自身的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提前作热身运动。
完整年报流程看这里!!!
第一步:请输入网址http://www.gsxt.gov.cn,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

第二步:进入首页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图标,选择所在省份后,进入企业信息填报页面。(以河南为例)


第三步: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栏内填写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企业名称会自动弹出,在“工商联络员身份证号码”栏内输入联络员身份证号码,工商联络员姓名及手机号码会自动弹出,再输入密码,手机验证码,点击登录。如果是初次参加年报,在该步操作前先点这个界面下方的“企业联络员注册”,注册联络员信息后再操作第二步。

第四步:点击左上角“年度报告填写”。

弹出年报须知,阅读后,在下方“已阅”前的小框内“∨”(对勾),再点确认。如果以前存在没有参加年报的年度,先需要将以前年度补报后才可申报本年度的。

第五步:填写基本信息。需要填报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网址、网站信息均为报送时的信息,其余信息为所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信息。如果有网站或网店就点“是否有网站或网店”后面的“是”字前的圆点,如果没有网站或网店就点“否”字前的圆点。填写完后点“保存”。

第六步:填写股东及出资信息,点击“添加”进行填写。
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填写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时间,每一个股东(发起人)的出资信息只需填报一条,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出资额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累计数额;认缴和实缴出资时间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最后一次认缴和实缴时间,出资方式可以多选。点击“保存”。

第七步: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如果有网站或网店,就点击左边的“网站或网店信息”,点“添加”填写相关信息,如果没有网站或网店就不需要进行第五步的操作。

第八步:填写股权变更信息,点击左边的“股权变更信息”,之后再点击“保存”

第九步:填写对外投资信息。点击左边的“对外投资信息”,之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点击“保存”。

第十步:填写资产状况信息。点击左边“资产状况信息”填写后保存。企业资产状况信息,应当是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中的期末数;纳税总额为企业全年实缴各类税金的总和。

第十一步:填写对外担保信息。点击左边的对外担保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添加之后点击“保存”。

第十二步:填写党建信息。党建信息为不公示信息,主要采集企业党组织的建立情况,但属于抽查范围,请注意如实填写。其中,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人数,为截至年度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人数。

第十三步:填写社保信息。参保各险种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径计算。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指截至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

第十四步:预览并公示。这是公示的最后一步,点击左边的“预览并公示”,检查所填写的所有信息,如果没有问题点击“提交并公示”,出现“提交成功”,点击确认。年报就完成了。

上述是企业信息公示原有流程,在4月内将有进一步更新公示界面,增加海关管理企业的年报申报内容,我们拭目以待。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也被人们称为“全国一张网”,是涉企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的应用平台。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年度报告、抽查结果、经营异常名录、社保情况、财务信息情况(可以不公示)、企业进出口情况(可以不公示)等信息。它是加强信用监管的重要手段,有利于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和社会交易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有效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增的海关年报事项将不对外公示,企业可以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公示平台查询年报状态(http://credit.customs.gov.cn),对于年报异常或数据异常的应第一时间反馈处理。

海关总署新颁布的237号令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明显加大,结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海关监管企业年报相捆绑的信用管理联合机制,进入异常名录的企业及失信企业将被公示,让失信和违规暴露在更多企业面前,体现了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零容忍”。推进实施联合激励与联合惩戒,实现协同监管,真正使诚信企业“一路绿灯”,失信企业“寸步难行”,这样才能够给诚信和守法的企业带来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
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满足于目前传统的管理模式,被动地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认为本企业停留在一般的信用管理级别已然足够,没有在信用管理上哪怕是下一点点的功夫,有的企业虽是原来平移过来的一般认证企业却没有意识到过去几年完全没有按海关信用管理办法及对应的认证标准进行内部管理,极少或者没有留下任何的信用管理及标准执行记录,这种不注重自身信用管理的维护,必然会在未来的的海关信用管理、信用认证以及多部门的联合监管中受到较大的影响,这种跟不上政府信用管理联合改革步伐的企业极有可能被监管部门降低管理级别,甚至一不小心就滑落到失信企业的沼泽而成为被对外公示的反面教材。现在还有部分企业认为AEO认证的各项标准条款不切实际或没有可执行性,认为很多是脱离企业实际的标准条款,而现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捆绑海关管理企业申报年报,多部门大数据互通互用,而且随着政府机构深入改革,联合监管模式已然成型,有谁还继续认为企业信用建设不重要的?以及企业根据信用标准开展内部管理不重要的?

过去3年我们接触各类企业做AEO认证工作的时候,发现很多认证主体企业对商业合作伙伴的评估(包括筛选评估与年度监控检查或定期评估)总感觉无从下手,对客户企业及供应商的合法合规情况的评估很多时候依赖于对合作伙伴自觉填报的“问卷调查”形式或根据认证标准的作出很费脑筋的评估表格及评分记录,事实上对商业合作伙伴的全面评估与监督检查由于合作伙伴不轻易或根本不愿意披露自身违规或惩戒记录而难以实质进行;特别是对于报关企业(报关行)认证主体,合作或者说是服务于的各类客户企业少则有数十,多则有成百上千的,客户企业类型有生产型企业、贸易型企业、供应链企业、货代企业、物流型企业、区内仓储企业,五花八门,应有尽有,真正落地去调研与评估起来难度着实很大,工作量也很大;即便是生产型企业的商业伙伴的评估,就拿其供应商来说,就有大大小小的物料供应商、物流(运输)供应商、仓储供应商、代理报关(报检)供应商、货代供应商、有的还有贸易代理供应商、外贸综合型服务供应商等等,要掌握这些供应商的安全状况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特别是对于与货物安全密切相关的服务型风险型通道类供应商会存在很多不可控的因素,评估起来存在很多动态的风险盲区。
相关企业(特别是正在进行AEO认证的主体企业或比较注重信用管理的企业们)应该抓住现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联合年报的契机,通过公示系统及年报就能了解到其商业合作伙伴的重要信用信息,特别是合法合规管理的相关信息与数据,企业应趁此机会加强检查监督商业合作伙伴,避免因为合作伙伴违法违规或成为失信企业而影响到本企业的信用管理或信用等级评定以及企业自身规范发展,一旦发现合作伙伴为失信企业时应立即终止合作,及时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而对于进入异常名录的的企业应作重点关注并谨慎合作。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都会被公示出来,而且非常明明地公示了列入异常名录的详细原因,如果这家公司是你的商业合作伙伴,就可以通过公示系统直接掌握它的信用情况,及时作出对它的安全评估结论,因为对商业伙伴的全面评估,重点就是评估它的守法合规和贸易安全,避免我们企业受到不合规商业伙伴的拖累并带来一系列的连带责任与风险,从而影响企业的信用状况动态监管及正常经营活动。相信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等政府部门联合监督,对于企业主体筛选及定期监控或检查其商业合作伙伴一定会带来便利要素与产生积极评估意义,为企业主体的信用管理及促进信用等级提升提供权威性的大数据强力支撑。

对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的年报申报消息,将会在4月份内有进一步更新与发布。通过上述对联合年报的深入介绍,结合海关总署237号令对信用管理的相关内容及AEO认证工作遇到到突出案例问题分析,目的是让我们的企业认识到做好信用管理和信用信息维护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联合年报及海关相关业务平台的强大数据支撑,积极维护企业自身信用并及时做好合作伙伴的安全评估与检查,真正享受作为国家诚信企业“一路绿灯”的政策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