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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四川电力市场迎重磅调整!2026 交易方案 + V4.0 规则透露出哪些信号?

解读|四川电力市场迎重磅调整!2026 交易方案 + V4.0 规则透露出哪些信号? 欣荣供应链
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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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全国水电占比最高的省份,四川电力市场的每一次调整都牵动着行业神经。近日,四川省发改委、能源局、四川能监办联合发布《四川 2026 年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2026 交易方案》)及《四川电力市场规则体系 V4.0(征求意见稿)》(下称《V4.0 规则》),从交易规模、价格机制到新型主体准入,全方位重构四川电力市场逻辑。

      本次征求意见期仅 7 天(11 月 20 日 - 26 日),足见政策落地的紧迫性。本文将拆解两大文件的核心变化,厘清对发电、售电、用电主体的实际影响。

一、核心前提:2300 亿千瓦时市场化规模锁定,市场边界再清晰

      《2026 交易方案》首次明确年度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为 2300 亿千瓦时,较 2025 年市场化结算量小幅上涨,标志着四川电力市场化改革从 “试点探索” 进入 “规模定型” 阶段。

      同时,市场成员分类迎来调整:一方面拓展分布式新能源入市渠道,丰富供给类型;另一方面明确地方电网工商业用户若不满足现货运行硬件条件,2027 年将退出直接市场交易倒逼中小用户规范接入、提升市场化适配能力。

二、交易体系重构:批发零售双端调整,现货结算逻辑生变

1. 批发交易:现货 “三阶段” 运行,中长期节奏前置

      批发交易明确划分为 “中长期 + 现货” 两大核心板块,其中现货交易规则是本次调整的重中之重:

  • 日前市场:仅作为次日发电运行安排参考,不参与结算
  • 日内市场:为实时市场出清提供参考;
  • 实时市场:唯一用于实际生产运行和结算的环节。

      中长期交易则大幅调整节奏:年度交易完成时间提前,仅保留增量交易空间;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需求被拆分为 “保障性用电 + 市场化购电”,供给来源单独核算,进一步厘清公益属性与市场属性的边界。

2. 零售交易:取消电量约定,分时段定价成核心

零售侧规则的调整直接影响千万用电企业:

  • 合同核心从 “约定电量” 转向 “约定价格”:按月分时段约定交易价格、全年联动价格比例,取消过去的浮动价格机制;
  • 绿电交易细则明确:按月实际用电量比例 / 固定电量约定绿电电量及环境价值偏差补偿价格;
  • 新增批零收益分享机制:售电公司批零价差收益超过 7 元 / 兆瓦时(默认基准)的部分,需按 50%(默认比例)向代理用户让利,首次以规则形式倒逼售电公司分享市场红利。

三、价格机制优化:限价有松有紧,市场化信号更明确

价格是市场的核心杠杆,本次调整既守住风控底线,又释放市场化弹性:

交易类型

限价调整要点

年度 / 月度 / 月内(不含滚动)

峰/ 平 / 谷期限价保持不变(峰:0-211.43 元 / MWh;平:0-333.84;枯:0-415.63)

滚动交易

全年限价放宽至 0-481.44 元 / MWh,缩小与现货限价差距

现货交易

维持 - 50~800 元 / MWh 不变,保留价格调节空间

零售交易

限价与年度批发交易一致,保障用户成本稳定

绿证交易

限价锚定近 12 月北京绿证成交均价,各时段价格统一


      此外,峰谷电价机制调整:仅尖峰时段执行原有峰谷浮动,其余时段由零售分时段签约价替代,通过价格信号引导用户优化用电行为,缓解四川丰枯、峰谷用电矛盾。值得关注的是,高耗能用户电价上限被取消,市场化定价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四、V4.0 规则体系:四大细则筑牢市场基础,风险防控升级

《V4.0 规则》聚焦 “中长期衔接、现货运行、风险防控、计量管理” 四大核心,形成闭环管理体系:

  1. 中长期衔接细则:明确批零交易范围、曲线分解规则,新增省间外购电量挂牌减持机制,打通省内外电力流通渠道;
  1. 现货交易细则:界定各主体权利义务,明确中长期 / 辅助服务与现货的衔接逻辑,细化现货出清、结算流程;
  1. 风险防控细则:强化现货市场力监测、售电公司履约额度管理,新增中长期超缺额收益回收机制,从 “强制拍卖” 转向 “直接考核”,惩罚性更强;
  1. 计量管理细则:规范计量设备、数据管理,明确异常数据处理规则,为市场结算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五、新型主体红利:储能、虚拟电厂全面放开,新能源灵活度提升

本次调整最大的亮点之一,是对新型主体的全面松绑:

  •       首次全面放开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四类新型主体市场准入;
  • 独立储能充放电规模上限明确:充电 / 放电能力按 “额定功率 × 运行天数 ×2×2 小时” 或 “1.2 倍历史最大电量” 取最大值,各时段交易规模上限为 “额定功率 ×1 小时”;
  •       虚拟电厂分类型定规模:发电类参照新能源企业,负荷类参照售电公司;
  •       新能源、独立储能、发电类虚拟电厂不受年度签约比例限制,可灵活参与市场交易,适配新能源出力波动特征。
  •       同时,方案明确电解铝、钢铁、多晶硅等行业及新建数据中心需满足绿电消费比例要求,倒逼高耗能行业消纳可再生能源,契合 “双碳” 目标。

六、不同主体怎么看?机遇与挑战并存

1. 发电企业

  • 水电:现货实时结算机制更适配水电丰枯出力特征,但需应对分时段价格波动;
  • 火电:容量电价、启停成本补偿规则进一步明确,保障基础收益;
  • 新能源:无年度签约比例限制,市场化消纳空间扩大,但需提升出力预测精度。

2. 售电公司

  • 机遇:批零收益分享机制虽压缩利润空间,但可通过精细化分时段定价提升竞争力;
  • 挑战:批零协同要求(月度签约电量不超用户近三年最大用电量)、履约保障要求提升,风控能力成核心门槛。

3. 用电企业

  • 高耗能用户:电价上限取消,可通过市场化谈判获得更低价格,但需承担价格波动风险;
  • 一般工商业用户:分时段定价可优化用电成本,绿电消费可选空间扩大。

七、总结:四川电力市场进入 “精细化运营” 时代

      从 V3.0 到 V4.0,从 “规模扩张” 到 “机制完善”,四川电力市场改革正朝着 “统一、开放、竞争、有序” 的方向迈进。本次调整既兼顾水电大省的资源禀赋,又对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要求,通过价格杠杆、规则优化平衡 “消纳、稳定、发展” 三大目标。

      对于市场主体而言,需抓住 7 天征求意见期及时反馈诉求,同时提前校准交易策略:发电企业需优化出力预测与报价模型,售电公司需强化用户侧负荷管理,用电企业需梳理分时段用电特征。唯有适应规则变化,才能在四川电力市场的新棋局中把握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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