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如何通俗理解: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25年CPA会计《收入》逐句分析原理

如何通俗理解: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25年CPA会计《收入》逐句分析原理 CPA原理笔记
2025-07-01
2
导读:非现金对价

非现金对价与应付客户对价的会计处理解析

掌握交易价格确定的关键原则

3. 非现金对价

非现金对价涵盖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及客户提供的广告服务等。企业在客户以非现金形式支付时,应优先按照合同开始日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若公允价值无法合理估计,则应参照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要点解析: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属于交易价格组成部分。例如,若企业因按时交货获得客户100股股票(每股5元),该股票价值变动属于可变对价,其后续股价波动计入当期损益,不影响收入确认金额。

4. 应付客户对价

企业向客户支付对价的,应将该款项冲减交易价格,除非该对价用于获取客户提供的可明确区分商品。若企业为采购商品而支付对价,则按常规采购处理;若支付金额超过所获商品的公允价值,超出部分仍需冲减交易价格。若无法合理估计所获商品的公允价值,应付对价应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冲减交易价格的时点,应为企业确认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对价两者中的较晚时点

案例分析:某消费品企业与连锁超市签订一年期合同,约定年度采购额不低于1500万元,并于合同开始日支付150万元不可返还费用,用于补偿超市调整货架的成本。

(1)该150万元未换取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因货架调整与销售行为直接关联,且企业不会在无销售情况下单独支付此类费用,故该款项属于交易价格的抵减项

(2)企业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按比例冲减收入,抵减比例为10%(150/1500)。例如,某月实现销售额200万元,应确认收入180万元(200 - 20),其余20万元作为对价冲减。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CPA原理笔记
1234
内容 826
粉丝 0
CPA原理笔记 1234
总阅读6.1k
粉丝0
内容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