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船舶与船员证书展期政策
国际航行船舶及船员相关证书展期公告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船舶安全和正常航行,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于2020年4月4日发布关于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相关证书展期的公告:
- 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的船舶检验证书、安全管理证书(SMC)、符合证明(DOC)、国际船舶保安证书(ISSC),其有效期截止日期或中间检验、审核、检查截止日期在2020年1月20日至9月30日之间,且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完成相应检验、审核、检查的,相关证书有效期自动展期至2020年9月30日。
- 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以及正在国际航行船舶上任职的船员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明》,其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20年1月20日至9月30日之间,且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培训、考试、体检的,证书自动展期6个月。
航运公司需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措施确保船舶航行安全;船员应尽量按照正常程序实现证书再有效或重新取得证书,航运公司应为其提供便利。
国内航行海船与内河船舶船员相关证书展期公告
针对国内航行海船船员和内河船舶船员相关证书,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同时发布公告:
- 国内航行海船船员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以及内河船舶船员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其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20年1月20日至9月30日之间,且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培训、考试、体检的,证书自动展期6个月。
船员应尽最大努力按正常程序换证或实现再有效,航运公司应为其提供支持。
以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