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岸上作业发生意外,哪种船舶保险能赔?
2020年12月19日,一名船员在岸上搅拌站指挥卸砂时被输送带卸落的沙子掩埋,最终因窒息不幸身亡。事后,船东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却遭到拒绝。为何保险公司不赔偿此类事故?本文邀请资讯主讲人陈志辉老师解析相关船舶保险及风险防范。
案例解析:沿海内河船舶保险附加船东对船员责任险——不赔
本文案例中船东购买的是沿海内河船舶保险附加船东对船员责任险,最终因条款约定未获赔偿。
该保险为《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附加险,承保范围限于船舶航行、停泊期间船上在岗船员发生的死亡或伤残事故,且需依据劳动合同或法律规定应由船东(被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费、住院费及伤残、死亡补偿费。
除外责任包括以下五种情形:
- 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叛乱、罢工或核辐射所致船员伤亡;
- 殴斗、自杀、自残、疾病或违法犯罪行为所致船员伤亡;
- 船东故意行为所致船员伤亡;
- 任何人的工资、奖金、补助等;
- 船员在岸上发生的死亡或伤残。
需要注意的是,特别约定内容若与合同条款冲突,以特别约定为准。此外,保险人需对除外责任提供充分举证。
雇主责任险——可赔
雇主责任险覆盖更广,承保雇员在雇佣期间从事与业务相关工作时,因意外事故受伤、致残或死亡,以及职业病导致的法律或合同赔偿责任。
相比沿海内河船舶保险附加船东对船员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主要有两大优势:
- 保险范围更广,不仅承保船上事故,还涵盖离船期间的事故;
- 赔偿项目更多,包括医疗费、伤亡赔偿金、误工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和法律费用等。
保赔险——可赔
保赔险是海运领域常见的三大险种之一,主要承保船东经营活动中可能对第三方产生的责任,如油污、伤亡、货损等。
以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沿海内河保赔保险为例,其责任范围包括人身伤亡、货物责任、污染责任、清除残骸、碰撞责任、施救和法律费用等。
保赔险的除外责任主要包括:
- 被保险人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 船舶不适航;
- 船舶驶出约定航行区域;
- 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责任除外);
- 运费、租金损失、滞期费及相关利息;
- 战争险条款承保或除外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