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
新规实施对泰州段航行的影响
《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将于2021年7月1日起实施,以下是长江泰州段的主要变化。
通航环境布局调整
No.1 深水航道
新规对航宽大于500米的深水航道将分隔带从100米缩减为50米;不足500米以航道中心线为分隔线。具体设置如下:
- 福姜沙北水道:上行通航分道,单向控制。
- 长江#71浮至#79左右通航浮航段:分隔带设于航道中央,宽50米。
- 长江#79左右通航浮至泰桥左右通航浮段:鳗鱼沙左汊为上行通航分道,右汊为下行通航分道。
- 泰桥左右通航浮至三营河口上端:分隔带设于深水航道中心线左侧,宽50米。
- 常泰施#1~#3左、右侧面浮标之间水域:大桥施工期间,以深水航道中心线为分隔线。
No.2 推荐航路
- 上行推荐航路:福姜沙水道上段(长江#59黑浮)至泰州长江公路大桥。
- 下行推荐航路:太平洲捷水道下口(#78红浮)至福姜沙水道上段(长江#59左右通航浮)。
No.3 港口公共资源
- 锚泊资源:新增天星洲海轮锚地和蟛蜞海轮锚地。
- 水上服务区:规划建设靖江和二墩港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
航行行为要求变化
No.1 船舶航速优化
- 最低航速:逆流不低于4节,顺流不低于6节。
- 高速船与低速船:允许部分小型船舶在通航分道外侧行驶。
- 桥区水域:泰州长江大桥附近,逆流最高航速不超过8节,顺流不超过11节。
No.2 动态报告简化
取消桥区动态报告,仅保留长江#71黑浮(上行)、长江#93红浮(下行)两处船位核对点。
No.3 横越角度优化
将横越角度要求由直角改为尽可能大角度。
No.4 追越规则明确
追越船应尽量从被追越船左舷进行追越,被追越船需采取协助避让措施。
No.5 海轮进江安全要求
要求提前检查关键设备状态,通过复杂水域时船长须监航或亲自指挥。
重点船舶航行权变化
No.1 四类船舶航行权优化
要求其他船舶尽量避免妨碍以下四类船舶航行:
- 实际淡吃水10.5米及以上的。
- 特定航段内长度150米及以上或205米及以上的单船。
- 总长305米及以上或总宽65米及以上的船队。
- 吨级超过桥梁设计防撞标准的船舶。
No.2 四类船舶夜航限制
以下船舶应避免夜间航行,确需夜航的需采取额外安全措施:
- 船龄26年及以上的油船、散装液体化学品船(双底双壳油船及2型及以上散装液体化学品船除外)。
- 载运闪点小于23℃散装液体化学品的船舶。
- 载运X类强污染物质的散装液体化学品船舶。
- 载运散装液化气体的船舶。
来源:泰州海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