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快递柜新规实施:保障用户权益

近年来,快递“最后一百米”问题频发,未经同意将包裹放入智能快递柜或代放点的情况屡见不鲜,甚至因未及时取件而被收取滞纳金。这一现象引发了消费者对快递服务质量的广泛吐槽。
用户吐槽快递柜服务打折
大学生小徐表示,快递员未事先沟通便将包裹送至快递柜,虽然提高了投递效率,但增加了消费者的时间成本,特别是对于校园面积较大的高校学生来说,往返取件可能需要半小时以上。
家庭主妇曹女士认为,擅自送货到柜的行为对需要送货上门的人群并不友好,如带娃的年轻父母、独居老人等。部分老年人网购重物时,若快递直接送至柜中,他们还需寻求邻居或居委干部帮助搬运。
上班族黄先生指出,快递服务是一种商品,消费者支付邮费即购买了该服务,擅自使用快递柜等于服务打折,提前沟通上门时间往往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快递柜使用。
新规明确用户权益
自2019年10月1日起,《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旨在规范快递末端服务行为。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快递员使用智能快递柜投递快件前必须征得收件人同意;若收件人不同意,则需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上门投递服务。
此外,《办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生鲜产品和贵重物品不得随意放置于智能快递柜内,除非寄件人事先另有约定。关于超时取件的“二次收费”问题,《办法》第二十五条强调,运营企业需合理设置保管期限,并在期限内免费保管快件。
违规行为零容忍
国家邮政局针对快递行业存在的违规收费及不正当经营行为进行严格整顿,主要包括:
- 以超派送范围为由向收件人加收投递费;
- 无正当理由额外收取保管费;
- 未经同意将快件放置乡镇网点或其他代收点。
消费者如遇上述情况,可拨打当地区号+12305进行投诉,邮政管理部门将依据事实与证据督促企业整改。

来源:新民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