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证书的三生三世
古代船员上船也要证吗?
中国航运历史发展悠久,船员这个职业已被熟知。春秋时期开始,已有专门服务于战船的船员。秦汉时期,船员分工逐渐明确,有了掌舵、驶帆、桨手、摇橹等职位[1]。
宋元时期,商品经济发展,远洋行业进入空前发达阶段,远洋船员职务体系初具雏形。元代至元三十年(1293年)正式颁行《至元市舶法》,规定船舶航行证书分为“大船请公验,小船请公凭”,详细记载每个船员的姓名、职务以及商船技术数据[2]。
新中国的船员证书是什么样?
1950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公务轮船船员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高等级技术船员需持有中央交通部颁发的船员证书[3]。
1953年,“53办法”进一步划定了航区,并逐步完善了甲板部、轮机部以及报务部三大部门职务船员的证书体系。随着科技发展,“87规则”以GMDSS证书取代船舶无线电报(话)务员证书[4]。
新时期的船员证书是什么样?
2011年12月8日,交通运输部通过“11规则”,对适任证书等级重新划分。2020年,“20规则”进一步细化证书种类,加快船员职位晋升速度[5]。
南京海事局多证合一的改革
南京海事局签发了全国首张内河船舶船员“多证合一”证明书,将多本船员证书合并到一份证明材料中。船员可通过网上或手机微信端申请,获得电子版“多证合一”证明书,在江苏海事局辖区范围内的海事执法检查过程中予以认可[6]。
注:本文内容基于历史资料整理总结,仅供参考。
[1] 信息来源 | 史料记载[2] 信息来源 | 元代法律条文
[3] 信息来源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件
[4] 信息来源 | 海事部门规章
[5] 信息来源 | 交通运输部发布规则
[6] 信息来源 | 南京海事局新闻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