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拟规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 网安标委发布AI生成内容标识指南
最高法首次发布数据权益司法保护指导性案例,反不正当竞争法新增域外适用条款
中国英国商会联合LexisNexis律商联讯,聚焦在华英国企业重点关注的行业领域,每周解读中国政府发布的最新政策动态,涵盖影响外资企业的法规调整、行业监管方向及专业解读。
政策发布
三部门就《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
《征求意见稿》围绕四大重点展开:一是引导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二是明确价格标示要求;三是规范价格竞争行为;四是建立协同治理机制。文件细化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明码标价义务,明确商品销售或服务提供中的价格标注规范。
要求平台公开价格促销、补贴、差别定价、动态定价、竞价排名等规则,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提出维护价格竞争秩序、强化价格诚信的具体认定标准与监管要求,为经营者公平、有序竞争提供指引。
网安标委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标识标准实践指南
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260)近期发布《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 文件元数据隐式标识 文本文件》等六项实践指南。
指南明确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的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内容的文件元数据隐式标识方法、元数据安全防护要求及内容检测框架,为AI内容生成服务提供者和传播平台开展标识与检测工作提供技术参考。
其中,针对文本文件的《指南》提出了适用于不同文件格式的元数据隐式标识方案,指导相关企业落实AI生成内容的可追溯管理。
最高法首次发布数据权益司法保护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发布第47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首次聚焦数据权益司法保护,发布指导性案例262至267号,供各级法院审理类似案件参照。
该批案例覆盖不正当竞争、侵权责任、个人信息保护及执行实施等领域,体现法院对数据权益的综合司法保护。其中,某科技公司诉某文化传媒公司不正当竞争案明确:网络平台对其通过数据聚合形成的商业利益,在遭遇数据爬取、复制、搬运等行为侵害时,可依法请求司法救济。
深度解读
反不正当竞争法新增域外适用条款
2025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多项条款强化对大型平台和企业的监管,如禁止平台强制商家低于成本价销售,限制具有“优势地位”的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或拖欠款项,旨在遏制恶性价格竞争。
值得关注的是,新法第四十条引入域外管辖条款,明确在中国境外实施的、属于本法定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亦适用该法。此举被视为中国正式在反不正当竞争领域确立“长臂管辖”原则,引发国际法律界高度关注。
境外投资者再投资税收抵免新政落地
为落实《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中“鼓励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要求,2025年6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联合发布2号公告,明确境外投资者以境内企业分配利润进行符合条件的直接投资,可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税收抵免政策。
抵免额度按投资额的10%或适用税收协定税率计算,可用于抵扣后续从利润分配企业取得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进一步提升外资在华再投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