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信息】关于部分口岸海关加强监管的提醒
发布时间:2025-08-27 22:15:44
尊敬的天猫国际平台商家:
目前部分海关加强原产国申报真实性准确性,对中国和中国香港产食品及中国香港启运的商品有新增要求,详细如下:
一、宁波海关:加强对跨境电商商品原产国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审核和复核,具体要求如下:
1、将在包裹订单查验环节提高查验比例,所有被布控查验的订单,如外包装没有明确的原产国信息,需提供证明资料(商家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如有伪适海关将依法处理。)
2、要求外包装器标注产地标识(目前海关只认可类似made in***直接标注产地信息),没有明确原产国标识的,需要提供官方的原产地证书和自由销售证明2份材料佐证。
3、商家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在承诺书中写明对提供的上述2份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列明2份佐证材料的国外申请时的网站链接和能验核真实性的网址或者其他佐证材料。
4、若原产国有明确官方文件可以不展示产地标识的需提供官方文件。若外包装无明确原产地标识,又无法提供原产地证明以及可销售证明,商品禁止进口和售卖。海关会立即锁定海关库存,限制进出口,并对确认的原产地申报不实进行处罚。
5、一线港到仓:如遇查验核查原产地,商家须提供原产证书若无法提供的有退运风险。二线调拔:暂不受影响
6、库内库存:订单查验比例增加,放行时效有影响,如商家无法提供海关认可的证明材料,海关会锁定库存处理
7、其他:建议商家对商品的外包装上原产国是否合规进行自行排查,如外包装仅有进销商信息,建议对外包装更新,明确标明产地,避免被处罚。
二、金华海关:要求一线和调拔入仓的原产国为中国的食品,需要提供以下盗料才能申报入仓,如无法提供,则不准入。
1、如果是普通食品,需提供以下全部资料证明,供海关审核确认产品中添加成分符合中国标准(即成分添加是否在中国合规)。 需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干):符合原产地标准的证据,国外委托加工生产的合同(合同中需要注明复核对方国家标准条款)、发票、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境外销售证明、销售链接、线下实体售卖视频、中文标签。
2、如果是宣传功能性的保健食品,需提供以下全部资料,供海关审核确认是否准入 需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保健食品备案(蓝帽子)、中文标签、符合原产地标准的证据,国外委托加工生产的合同(合同中需要注明复核对方国家标准条款)、发票、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境外销售证明、销售链接,线下实体售卖视频。
3、香港原产国的商品,海关要求外包装写明原产地及生产商名称及地址,如无则海关不予放行。
4、一线港到仓:按照海关要求提前准备资料,海关在接单环节审核。二线调拔入:按照海关要求提前准备资料,海关随机布控。
5、在仓库存:海关不定期下仓抽查,如被核查,需要按照海关要求提供资料。
三、绍兴海关:针对中国香港启运的非香港原产的商品需要提供如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2、商品在原产地合法销售的佐证材料(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资质、产品销售证明、在产地销售照片或主流平台销售截图等)
四、杭州海关:中国香港启运所有货物需要提供如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COO(官方的优先,其次是商会或者第三方机构的)。
2、COA(由生产商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县的产品质量保证分析证书),
4、入驻商品的境外上市凭证(如当地市场准入文件)。90天周期内3次以上的上市记录(如 Amazon、iHerb 等主流平台销售载图)。
1、在一线进口2B清关时对启运地、贸易地申报的是中国香港或原产国是中国香港、中国,将加大触发报关单人工审单及核放单随机布控几率,海关要求提供:商品成分是提取物的,需提供提取物的生产加工工艺、产品的成分含量说明等。需提供原产地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品牌授权书等证书原件,以及国外的销售证明等。
2、入区时核放单陆机布控查验:重点查验实物上的原产国与报关单电报原产国的一致件、如果发现实物原产国与电报原产国不一致或实物未显示原产国,可能会要求销毁或者退运(海关系统对于底账的原产国栏位设置为灰色,无法修改)。
关于保健品陆运进境(中港车)风险提示:2025年8月6日起,深圳海关对于中港车进境的保健品过关查验时,需要商家提供成分检测报告,原产地证明,自由销售证明;此外还要提供从原产国到香港的运输单据。如随货不能提供上述相关文件,口岸查验会直接进行扣货和退运。
同时,海关将加强与各原产国官方市场监管联动,数据共享。
当务之急,品牌应加大对品牌工厂&供应商的管控,
出厂前的品质检验同样相关重要,以免到港后出现不可逆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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