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危险品必备:危包证办理全指南
详解危包证作用、办理流程及关键注意事项
一、什么是危包证?
危包证,全称为《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是由海关总署下属各地海关技术中心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进行鉴定后签发的官方证明文件。该证书证明所用包装容器(如桶、箱、袋等)符合国际规则(如IMDG Code、IATA DGR)和国家标准,确保运输安全。
为何需要危包证?
- 海关通关:部分口岸在危险品报关时必须提交危包证,否则无法放行。
- 海事申报:向海事部门申报危险货物舱单时需提供。
- 承运人要求:船公司或航空公司须确认包装合格后方可接收货物。
- 国外清关:部分目的港国家要求查验此文件。
二、如何办理危包证?
前提条件:
- 生产商资质:包装生产厂商须持有《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简称“性能证”),无此证无法申请危包证。
- 申请主体:通常由出口商(生产商或贸易商)作为申请人办理。
三、办理流程
整个流程分为准备阶段与正式申请鉴定阶段。
阶段一:准备阶段(出口商与包装生产商协作)
- 采购合格包装:向具备资质的厂家采购包装容器,并获取对应批次的《性能证》。
- 培训与准备:培训专业人员掌握正确包装方法,确保符合规范(如留足膨胀空间、密封良好等)。
- 包装货物:按《性能证》规定的容量、重量等要求完成装填、封装、标记及标签粘贴。
阶段二:正式申请与鉴定流程(出口商向海关申请)
- 网上申请: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进入“货物申报”→“出口检验检疫”→“出口危险化学品/包装检验”模块,选择“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事项,填写并提交《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检验申请单》,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
- 提交纸质材料:打印申请单并加盖公章,将全套纸质材料递交至所在地海关检验检疫部门。
- 缴纳费用:根据海关出具的《收费通知单》缴纳鉴定费。
- 海关现场查验:海关安排人员到货物存放地进行现场鉴定,重点核查:
- 货物、包装标记与申请信息一致性;
- 包装是否渗漏、破损或锈蚀;
- 包装方法是否合规(如封口严密、双层扎口等);
- 危险品标签和UN标记是否清晰、牢固、规范;
- 必要时进行抽样测试。
- 出具结果单:审核通过后,海关在3-5个工作日内签发《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若不合格,则出具整改通知,需重新申请。
四、所需材料清单
请准备以下材料的纸质盖章件及电子扫描件:
- 《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检验申请单》(单一窗口打印并盖章);
- 《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原件及复印件(核心材料);
- 危险货物分类鉴定报告(明确UN编号、危险类别、包装等级);
- 包装使用企业的“厂检单”(自检合格记录,盖章);
- 购销合同或信用证(贸易真实性证明);
- 包装容器采购合同或发票(包装来源证明);
- 危险货物安全数据单(MSDS/SDS);
- 出口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海关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
五、重要注意事项
- 有效期:《性能证》有效期一般为1年(自包装生产日起);《危包证》有效期较短,海运通常不超过3个月,须在有效期内完成报关。
- 一证一批:一份危包证仅对应一个出口批次,不可重复使用。
- UN标记:包装上必须清晰标注符合规定的UN标记,且内容与《性能证》一致。
- 提前规划:建议至少提前2-3周启动办理流程,避免影响船期。
- 变更处理:如更换包装类型、规格或货物信息,须重新申请。
- 企业资质核查:首次申请企业可能面临现场考核,需具备合规的包装场地、人员及管理制度。
建议办理前通过“单一窗口”或电话咨询当地海关,确认最新流程与细节要求,因不同关区可能存在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