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江苏段进江海轮事故案例分析
提升安全意识,减少水上交通事故
近年来,进江海轮在长江江苏段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给人员和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为提高驾引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以下列举近5年典型案例,供各航运公司和船员参考以避免类似事件。
案例一:2018年5月11日,“新海通**”轮在追越“中南**”轮时发生碰撞,致后者沉没并造成3人死亡。事故发生原因是未提前发布追越动态且未统一会让意图。
追越前应进行风险评估,确保环境适宜、取得被追越船同意后谨慎实施。
案例二:2020年7月30日,“八方缘*”轮在嘶马弯段占用上行航路下行时与“翔通*”轮相撞,致后者沉没。事故原因为未按规定航路行驶且航速过快。
进江海轮需熟悉航路规定,充分认识狭水道风险并做好防范措施。
案例三:2019年9月13日,“华江**”轮因主机故障失控与“华伦**”轮碰撞,随后触碰码头设施。事故由主机调速器遥控系统失效且应急操作不当引起。
船舶进江前应检查关键设备,保证动力装置、操舵装置等正常运转。
案例四:2018年3月6日,“东桂**”轮驶出河口时与“北仑*”轮会遇形成紧迫局面,最终导致“宁高鹏**”轮沉没。事故源于未使用安全航速且未主动避让。
航经特殊水域时应保持正规瞭望,主动发布动态信息。
案例五:2018年10月9日,“国远*”轮先后与多艘船舶发生碰撞,致3艘船舶沉没、4人遇难。事故主要由于未能及早统一会让意图及避让措施不当。
航行时需密切关注周围动态,在复杂水域保持安全航速。
案例六:2018年8月13日,“嘉洋*”轮掉头过程中与“江顺**”轮碰撞,后续引发其他船舶和码头受损。事故原因是掉头时机选择不当及避让措施不力。
进江海船应规范重点航行行为,遵循良好航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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