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海事处对沿海水域未穿救生衣行为加强处罚
具体处罚标准如下:
- 内河船总吨小于1000或功率小于500千瓦,沿海船舶总吨小于500或功率小于750千瓦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管理人罚款6000元,船长及责任船员罚款600元,扣船员适任证书一个月;
- 内河船舶1000总吨/500千瓦及以上且低于3000总吨/3000千瓦,沿海船舶500总吨/750千瓦及以上且低于3000总吨/3000千瓦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管理人罚款8000元,船长及责任船员罚款800元,扣船员适任证书一个月;
- 沿海船舶3000总吨/300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管理人罚款10000元,船长及责任船员罚款1000元,扣船员适任证书一个月。
珠海地区已安装大量摄像头监控偷渡行为,同时对船员上下船是否穿戴救生衣进行专项检查。有船只因被监控拍摄到未穿救生衣而被罚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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