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该文件出台该文件的出台主要针对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工作。
除虚假贸易领域作为责任追究范围(国资委新规,虚假贸易列入责任追究范围 | 国企构建合规贸易业务四大步!)外,在金融业务责任追究方面,明确将“违反规定开展信托、租赁、保理等金融业务和基金业务,服务主业不力,脱实向虚”列入责任追究范围。
这已不是首次监管强调央企金融应当聚焦主业、服务主业。
2023年11月6日,国务院国资委曾表示将立足推动主业发展、振兴实体经济的职责使命,积极探索具有出资人特色的中央企业金融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对中央企业金融业务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有效发挥金融促进实体产业发展作用,以中央企业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为企业整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和服务。
彼时会议还强调,中央企业开展金融业务的目的是探索产融结合,实现以融促产,推进实业更好发展。国资委还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管力度,坚持回归本源、聚焦主业,着力严控增量,切实优化存量,立足发展与企业产业特点相符合、主业需求相配套的金融业务,提高为主业提供服务的金融业务占比,提升服务主业实业的能力和水平。
上述监管规定也再一次体现了供应链金融和商业保理监管的复杂性。由于供应链金融和商业保理横跨产业、金融、产业链供应链(保障中小企业利益)、数字平台、国资等多个领域,因此,对于供应链金融和商业保理的监管也涵盖金融监管、国资监管、产业监管、产品监管、数据监管等多个方面。
来源:供应链行业观察
金融监管:强调合规发展。
供应链金融领域的金融监管涉及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等的监管。而在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方面,近两年监管逐步加强,整体监管强调“减量提质”(8号文细节曝光!| 地方金融组织这样监管!)。目前,监管进一步明确了“7+4”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框架,持续加快清零存量不合规机构、严控新批新设机构、严格限制跨省展业、严管杠杆和融资来源、切实加强消费者保护、严肃治理市场乱象、有序处置四类机构、依法规范登记注册、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提升监管质效。小供此前引用财联社报道:一个全国性的商业保理管理办法已经下发到机构征求意见,这将在未来两年深刻影响这一规模3万亿的地方金融行业。报道中还提到,新规将引导商业保理公司回归本源,专注于企业应收帐款领域,不得介入各类“擦边球”消费贷业务。将要求,“不得基于消费应收账款开展名为保理实际为消费贷的融资业务”
国资监管:引导产融结合
。国资在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监管主要强调供应链金融相关公司应当服务主业、聚焦主业,聚焦“两新”“两重”“新质生产力”等重点领域。同事,由于部分保理公司具有产业背景且部分核心企业自行搭建供应链金融平台,因此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也同样将保护中小企业利益作为国资监管的主要领域和方向(监管开始“掀”桌子!)。此外,在担保、企业管理等多个领域各级国资监管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监管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