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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4月21日晚20:30,从业20余年、北京大学法院毕业、爱原物知识产权领域专家梁飞老师为大家带来了主题为《产品流通环节的风险规避》专题直播。从产品生产阶段→产品销售阶段→维权阶段3个阶段,全方位剖析,为在线观众带来一场干货满满的精彩分享!
(▲扫描上方二维码,即可查看直播回放)
直播开场前,回顾了4月13日《产品开发环节的风险规避》直播的主要内容(详见4月15日公众号推文:干货|产品开发环节的风险规避(文末免费领取知产维权资料包))
以下为本次直播内容复盘
一、产品生产阶段
①产品标识不可忽视
(1)产品或者包装的标识包括什么内容?
• 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 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 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 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2)产品标识位置在哪?
▲产品上或者包装上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3)产品合格证
(4)委托生产的标识
(5)特定产品的标识标准(例举)
▲《产品标识规范 玩具》
(T/CPQS MBPA C006—2020)
▲标签示例
▲警示标识特别规定
②与生产厂家签订合同
| 案例一:
泉州某公司,自己开发的产品长期供应给一个贸易公司,后贸易公司因为疫情原因想压价,泉州某公司不同意,贸易公司即将订单交给其他工厂生产,侵犯泉州某公司的权益。因为无法举证自己开发产品的在先创作及发表证明,泉州某公司虽然已经查到侵权工厂,但是依然无法进行有效维权,因为无法证明自己的产品比贸易公司的产品创作及发表在先导致订单被拐。
| 案例二:
潮州某公司,设计了一套艺术陶瓷,没有进行版权登记,也没有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委托工厂生产后,工厂私自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后来双方不再合作,委托工厂拿出外观设计专利权证书,禁止潮州某公司生产、销售该艺术陶瓷,而潮州某公司拿不出在先创作、生产、销售证明,吃了哑巴亏。
以上就是产品生产阶段中,从产品标识到生产标识再到产品合格证需要注意的5大要点。
二、产品销售阶段
①宣传物料的权利问题不容忽视
• 摄影师:著作权
• 模特:肖像权
②宣传推广的“坑”何其多
(1)不得使用极限词汇
(2)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3)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
(4)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5)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
③保存好首次上线证明,有图有真相
三、产品维权阶段
①侵权内容的类型
(1)产品版权
(2)产品的照片
(3)商标
(4)外观设计专利
②侵权内容的取证
(1)线上内容:公证or电子存证
(2)侵权产品网上购买、线下购买:公证购买
③管辖法院的选择
——本次直播引用图片基本来源于网络,仅作为介绍知识点配图所用,不作为商业用途。
服务项目
爱原物知识产权提供:
1
版权、商标、专利如何确权、使用、维权的专业指导;
2
审查经营中所有知识产权合同、法律文书;
3
委托律师代发律师函、取证、代理诉讼等维权处理。
以上就是本次直播的精彩分享,更多精彩知识产权干货请注意本公众号后续推送!
END
编辑 | Haerim
爱原物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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