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14日),云南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2017年电力市场年度双边合同互保的通知》和《2017年7月年度双边交易互保电量申请单》、《2017年电力年度双边交易合同互保协议》、《XXX集团(公司)2017年电力年度双边交易合同互保申请》3个附件。
这是云南交易中心在6月9日发布《云南省2017年电力市场年度双边合同互保相关事宜的通知》后,对合同互保的进一步明确。
通知中提到:
互保只可以在电厂与电厂之间,用户与用户之间,电厂与用户不可以互保。
市场主体要在6月19日18:00前将互保协议及互保电量申请单提交到昆明交易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云南实行交易合同互保,结果会怎样?我们会继续观察。
下面是附件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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