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能源局4月1日发布了《关于开展省内工业园区企业委托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的通知》,就省内工业园区电力用户通过“打包”形式委托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的工作安排做了详细说明。
根据江西在2016年12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2017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可知,江西今年安排的市场交易电量规模为150亿千瓦时(含园区交易电量),而在4月1日发布的通知中,园区交易电量交易规模暂定为50亿千瓦时,这次交易所签订的电能合同执行时间段是下半年,也即是从2017年7月至年底,分月滚动平衡。
在通知中,可参与的电力用户需电压等级为10千伏及以上,而纳入了《江西省2017年度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资格准入名单》的79家企业则排除在外;同时可参与的园区须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或纳入国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园区。
这是按照分步有序推进的原则,条件成熟后,逐步向重点省级工业园区、特色工业园区、一般省级工业园区等区域开放。
这次参与交易的售电公司需在4月底前通过公示并在省能源局备案,也即是说能参与这次年度双边协商交易的售电公司或有45家(文末附名单),目前尚未在省能源局官网看到第三批售电公司备案复函。售电公司之间暂不开展交易业务。同时,江西为了确保改革红利传导到电力用户,2017年售电公司服务费按不高于价差电费的25%(不含税)收取。
在交易模式上,直接交易按照年度双边协商为主、集中撮合为辅的原则开展,具体交易规则和偏差考核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的通知》执行,也就是说偏差考核的免考核区间为±2%(具体点击链接可阅读“一图读懂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
交易时间表: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4月15日,各地市主管部门按园区整体组织申报;
2017年4月底前,省能源局对准入资格进行复核并公布于省能源局网站;
2017年5月中旬前,通过的园区用户需找到代理的售电公司完成代理,售电公司需在与发电企业交易前将用户代理协议提交交易中心;
2017年5月底前,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
2017年6月底前,售电公司、发电企业根据交易结果由调度机构进行安全校核后签署合同,报备省能源局和区域监管机构。
附:售电公司名录

附:通知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