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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以“售电公司全面破产”来要求发电集团降价

反对以“售电公司全面破产”来要求发电集团降价 享能汇
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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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反对绑架市场

今天,一封署名为“陕西售电公司联盟”的公开信刷爆了朋友圈,主题可以用文中一句话概括:如果售电公司全面破产,那么陕西电力体制改革将无法继续下去。”

由于种种原因,晶见很早就收到了这封信,我们迟迟不刊发,因为工作室在广泛询问陕西地方的电改参与者。如此谨慎的缘由,是由于晶见在此前密集和大胆报道过售电联盟联合起来号召化解交易僵局,收到了不少关注,我们自身也在总结和反思。

我们对这封信持保留态度,因为几个问题不得不回答:


1、陕西发电集团真的只降5厘吗?


晶见在广泛咨询当地市场主体的同时,了解到,五厘的价格确实存在,但只存在于部分地区,主要在关中地区,陕西部分地区价格高一些,有2分多。

如果是这样,那么价格多少完全是市场决定的,这反而证明了市场的机制是正常的:每个发电厂发电成本与考核指标是不一样的,只要是在没有权利或者联盟干扰下的自由谈判,1厘不降也没问题

但是自己只谈到了五厘的价格,却想借助舆论来取得更低的价格,这种行为是非常不市场、甚至是非常计划经济的思维。


2、售电公司每年的运作成本最低需要500万吗?


且不说这个数字是否属实,企业规模决定成本规模,如果利润不能覆盖自身运营成本,那么自己要做好成本管理

再者,各地的售电公司进入与退出管理办法,顶多规定了人员数量和技术平台,按照这个标准来配置一个售电公司,需要500万运营成本的售电公司也是有的,这取决于公司规模与业务布局,但是这个成本是否具有普遍的代表性还需谨慎下论。

在售电管理办法颁发之前,晶见通过采访政策制定者得知,我国电改规定售电公司入场采取的是注册制而不是行政审批制度,就是政府部门希冀鼓励售电公司按照规定标准进入市场,不在准入方面花费不必要的开支,也避免了权力寻租。从这个角度来说,国家已经在控制各种企业注册成本和不必要的开支了。


3、售电公司不能拿和用户一样的价格吗?


文中谈到,“售电公司在电厂获得的批发电价为5厘钱,而电厂提供给用户的价格也是同样的5厘钱”因此得出结论,“售电公司在创造价值的同时,无法得到任何收益。”

这段话可以形象地形容,什么是自己打自己的脸了:电改的目的绝对不是凭空发明一个售电侧去让它赚差价,而是希望它创造价值为电力用户降低成本、提高能效,最终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晶见很早写过一篇文章:《零价差越来越流行,售电公司还能撑多久》(戳链接阅读),我们的立场就是,赚差价是售电公司早期的盈利模式、也是值得鼓励的,当市场趋于稳定的时候,售电公司如果还只定位自己是个中介公司,一定是死路一条。


4、为什么晶见此前积极报道河南、山西等发电抱团的行为,却对此事持保留态度?


首先,陕西电力体制改革并不存在发电抱团行为,至少我们目前观察到的事实是没有,前文已经做了说明。

其次,河南此前也出现售电公司联盟的行为,我们同样经过了广泛的咨询和采访,了解到市场确实陷入了僵局——刚刚结束的河南双边交易也证实了这一点,发电联盟已经基本松散化,河南的民营售电公司——河南众企联合售电有限公司在刚刚过去的双边协商中一举夺魁,诠释了独立售电公司逆袭是可能的。也难怪河南的市场主体会在当天感慨:恭喜河南电改实现市场化。(具体可戳链接阅读详情。)

而山西,由于行业协会有组织地组织价格联盟,已经被发改委和相关法律部门判定为垄断。这里不详叙。

 回答完了这几个问题,晶见还想说的是,陕西售电联盟的这个诉求,如果成功,受伤的不止是它希望改变的对象,更是其他希望公平竞争、努力研究增值服务的售电公司。这和发电企业希望捆绑其他企业一起降同一个价格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一样的。

附:来函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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