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12月21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征求“两个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两个细则”分别为《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自这次发布的“两个细则”开始施行后,原执行的《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西电监办〔2015〕28号)将同时废止。而今天西北区域“两个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之前,国家能源局曾在2017年11月15日发布了《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
这三份文件存在什么样的关系呢?
此前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工作方案》中主要任务提到“部分地区未将核电、热电联产、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发电机组纳入电力辅助服务管理范围或不同类型机组分立账户的,要完善相关内容、落实规则、加强监管,促进各种类型发电机组在同一平台公平承担电力辅助服务义务。”
而根据晶见工作室的整理发现,西北区域新发布的“两个细则”中最主要的变化就是新增了风电场和光伏电站的电力辅助服务管理相关规定。
另一方面,《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工作方案》提到的“实现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力度科学化。按照43号文所确定的‘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补偿力度,充分调动发电企业提供电力辅助服务的积极性。部分地区对于自动发电控制、调峰、备用等服务补偿力度较小不能覆盖电力辅助服务提供成本和适当收益的,要完善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加大补偿力度。”
而西北区域的新“两个细则”虽然跟2015年开始施行的“两个细则”一样也是使用积分制进行考核和补偿,并且考核和补偿的分值都是每分1000元,但是新的积分制变得更多的与单位容量和单位电量来挂钩,而把原本很多按次数和按每月固定的积分形式作出了调整。相比之下,新的“两个细则”更加符合国家能源局要求的补偿力度科学化。
在新“两个细则”中有偿调峰服务补偿中提到,已实施辅助服务市场化的省(区)按照市场规则执行,不再依据此条进行补偿。
目前,西北5个省份中,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已经开始执行的只有甘肃和新疆。宁夏还处于市场建设过程中,而陕西和青海暂时还没有相关的消息发布。目前各个区域“两个细则”的完善以及各省份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建设越发深入,辅助服务市场化交易也将要来了,说不定这又是售电公司的新切入点呢。
为了方便阅读,晶见把西北区域新的“两个细则”跟旧的进行了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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