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作为国内第二批电力现货试点地区,已开展启动电力现货交易准备工作。
11月8日,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江苏能源监管办印发关于征求《江苏省电力现货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由省发改委(能源局),省电力公司,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于11月15日前反馈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稿,包含市场成员、日前市场运行、实时市场运行、辅助服务市场、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的衔接、计算和结算、信息披露、风险防范、信用管理、市场监管等内容。
如,10kV 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应全部参与市场交易(注册为一类或二类用户)。对于暂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应当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这意味着电力现货试点范围开始扩大,第二批现货试点地区即将开“练手”。

第二批现货试点地区:
2021年5月,业内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宣布,拟在第一批现货试点基础上,选择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作为第二批现货试点。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现货市场建设应加强与长三角区城市场的统筹与协调。支持开展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加快研究京津冀电力现货市场建设、长三角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具体方案。
首批8个现货试点地区:
倒推至2017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选取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此间又以南方(以广东起步)于2018年8月31日正式推出电力现货方案为时间节点,至今已跨过4个年头。
2021年上半年江苏省电力交易基本面情况:
2021年上半年,江苏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3384.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34%。(2020年江苏省全社会用电量为6374亿千瓦时。)
截至2021年上半年,全省装机1.46亿千瓦,其中统调电厂1.24亿千瓦,非统调电厂2205.34万千瓦,累计发电量2844.31亿千瓦时,其中统调电厂累计2586.49亿千瓦时,非统调电厂累计257.81亿千瓦时。
2021年上半年,省内市场开展年度协商交易1次、年度挂牌交易1次、月度集中竞价交易6次、月内增量挂牌交易6次,直接交易总成交电量2779.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7%,占江苏全社会用电量比重58.45%。直接交易结算完成电量1975.75亿千瓦时,度电平均降价2.81分。
2021年上半年,江苏省间交易完成购入电量556.8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39%,交易完成送出电量19.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24%,省间交易净购入电量537.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3%。


图:来自《2021年上半年江苏电力市场运营信息报告》
江苏电力市场主体数量:
根据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公布数据,省内注册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主体累计数量共1592家,其中发电企业1193家,以盐城、徐州、南通市数量最多;售电公司238家,以南京、苏州、无锡市数量最多。

开展电力现货结算试运行意义:
市场导向。通过建立完善电力现货交易机制,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市场价格信号引导电力生产和消费,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实现电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统筹今后电力行业供给侧、消费侧结构性变化,立足江苏当前煤电装机比重大、可再生能源装机及区外受电占比高等客观情况,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构建符合江苏特点、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现货市场体系。
通过现货市场价格信号,充分挖掘系统调节潜力,着力构建适应大规模清洁能源消纳需要的市场机制,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促进能源清洁低碳发展。
引用能见2021年第四届电力市场国际峰会期间山西省代表的主旨发言:
“我们既然是试点,就肯定会有风险,肯定会有错误,肯定也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但是作为试点单位,一定要把失败作为我们最大的成绩,不能怕失败而裹足不前。因为只有经验和教训,先为别人做出示范,也是我们试点单位的价值,但是不要发生颠覆性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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