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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扣比例提升至15%!生活服务行业迎来减税利好

抵扣比例提升至15%!生活服务行业迎来减税利好 票一拍
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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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各位老板,准备收钱吧~



10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明确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的比例从10%提高到15%。




No.1

政策解读



具体来说,此次《公告》规定,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按照15%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规定的适用企业,需满足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需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
加计抵减就是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虚拟计算出一个抵减额,专用于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从而达到降低纳税人税负的目的。增值税的基本原理是‘征多少扣多少’,因此,加计抵减的实质是一项税收优惠,它是为有效降低适用6%税率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税收负担而出台的一项临时性优惠政策。



No.2

减税案例



以一家酒店为例,甲酒店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设其2019年4月提供住宿服务销售额为50万元,销项税额为13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为10万元,转入不动产分期抵扣进项税额为1万元,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合计为11万元。因此,按照此前规定,加计抵减比例为10%,甲酒店可以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为11万×10%=1.1万元。
甲酒店4月当月销项税额为13万元,进项税额为11万元,当月应纳税额为2万元,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1万元。按旧规则,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为2万-1.1万=9000元。
而按照新规,加计抵减比例升至为15%,甲酒店可以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为11万×15%=1.65万元,按新规则,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为2万-1.65万=3500元。
9000-3500=5500元,每月可以少缴纳5500元增值税!


No.3

生活服务业指哪些行业


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要求,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服务等行业。而其中的居民日常服务,又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 400-807-6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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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END

撰文丨Young  ·  内容来源丨联易融

编辑丨Young  ·  图片来源丨每日经济新闻

来源 丨 蜜蜂保理(ID:beele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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