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全国第十二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如约而至,今年宣传月的主题是“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非法集资活动不仅时刻危害群众的“钱袋子”,也严重影响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我院将推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系列普法专栏,每期通过2-3个典型案例,揭露新型非法集资手段,以案释法,提升防骗意识和能力。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
“以案释法”系列普法专栏
案例来源:最高检防范金融投资诈骗典型案例、北京市检察机关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典型案例等。
聚焦重点领域:基金、外汇、股票、保险、期货等主要金融业务。
关注敏感人群:老年人。
揭露新型手段:“伪私募”,假借虚拟币、区块链、养老产业投资噱头,假冒、挂靠国企央企等。
【第1期】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
“以案释法”系列普法专栏之
揭露区块链、私募基金领域非法集资骗局
重磅来袭……
揭露区块链领域的骗局
小A
区块链是什么你了解吗?
了解一点吧。
小B
小A
了解一点?那请你谨慎投资相关产品。
案例:汪某、唐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投资区块链免费养老为名诈骗老年人
检察官提示●●
1.警惕“区块链”“元宇宙”等新科技概念的噱头或者假借“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重大国家政策的虚假营销
随着老百姓生活日益富足,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经济宽裕投资需求旺盛,但对互联网金融等新生事物认识不足、缺乏投资专业知识等情况,以“区块链”“元宇宙”等新科技概念为噱头或者假借“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重大国家政策蹭热点、搞虚假营销,并以“投资获取高息”“赠送养老服务”等为诱饵吸引老年人等社会公众“投资”,实际上所吸收资金用途与其宣称科技项目、国家政策毫无关系,目的是骗取老年人的养老钱。
2.不要盲目跟风不了解或一知半解的新事物
老年人在将养老钱用于投资理财时,要树立理性投资观念,既要了解所投资的项目,又要了解关于投资理财的相关规定,不要盲目跟风不了解或一知半解的新事物,不要投资于未经批准的非法金融活动。特别是在接触吸收新事物、新知识时,要注意了解社会上伴随出现的新型养老诈骗手法,增强防范意识,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揭露私募基金领域骗局
小A
这个私募基金我查过了,已经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了,应该没问题。
不不不,备案不等于就没有风险,也可能是“伪私募”。
小B
案例:中某中基集团、孟某、岑某集资诈骗案——以发行销售私募基金为名,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对集资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检察官提示●●
1.基金备案不是“金钟罩”
对私募基金的资质审查要“双”审查:一查“机构”,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查询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是否具备资质。二查“基金”,核实私募基金是否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登记。
没有经过备案的私募基金,必定具有非法性。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基金已经备案也并不意味着私募基金没有风险,社会公众要擦亮眼睛,多“看一看”,多“想一想”,看看合同中是否明确提示投资风险、投资范围或投资标的,想想私募基金约定的投资项目、底层资产是否真实可信。
2.私募基金不能突破“私”的本质和风险自负的底线
私募基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而“伪私募”往往会通过公开讲座等方式诱骗投资者。遇到公开宣传的私募基金要警惕!
私募基金不得承诺保本保息,而“伪私募”往往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以项目存在有实力的机构担保等方式,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付息或给予固定收益等。遇到宣传保本保息的私募基金要警惕!
私募基金有较高的资金投入门槛和投资人数限制,而“伪私募”一般不会设定资金投入门槛,也不会对投资人数进行限定,甚至允许通过“拼单”“代持”等方式突破限制。遇到没有资金门槛和投资人数限制的私募基金要警惕!
一夜暴富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请时刻保持警惕,拒绝高额回报的引诱,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还有哪些威胁我们“钱袋子”的新型手段,且听下回分解……

